原标题:商标哥:用商标入股,注册资金从认缴变实缴
目前,除了个别行业,注册公司一般实行认缴制,其实就是不用交钱,随便写。
原来没实行认缴制的时候,注册资金尽量少写,很多人就因为没有注册资金办不了公司,就是找代办也得花几万垫资费用。
现在认缴了,就尽量多写点,显得有实力,其实也只是显得,一查就能查出来没有实缴。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注册资金多少,就要承担多大的风险,如果有一天经营不善想破产,那就先要把注册资金补齐,有限公司成了无限公司。
那怎样少花钱实缴注册资本呢?有一个好办法,可以把你名下的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版权评估下,来代替现金出资入股,也没有比例限制,这样工商显示是实缴注册资本多少。公司有实力,还规避了经营风险,万一公司破产了,也不用现金补足注册资本了。
我们以商标权为例,来讨论一下知识产权入股的问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商标权投资入股有两种情形:
一是商标所有权入股;二是商标使用权入股。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商标所有权入股就后,商标就属于这家公司了,注册人不再享有商标权。以后企业注销或破产要进行财产分割,根据比例享有相应的份额。如果这样的结局,这个商标一般就不会再属于注册人了。
以商标使用权出资时,即使合作失败,商标注册人仍然拥有商标权,独占使用许可时间一到,注册人仍能重获使用权,在这种情形之下,商标权注册人承担的风险。会小的多,而相应的,被许投资企业承担了大部分风险。而且如果使用人进行宣传,商标还会增值,如王老吉。
但是新成立的公司由于没有商标所有权,可能只会考虑短期收益,不会投入太多财力去进行商标宣传和保护,商标注册人往往因为在一定期限内无法使用商标,所以也不会非常积极地宣传和保护商标,显然这对商标本身的成长非常不利。
以商标使用权出资,转让的是商标使用权。通常情况下是进行商标独占许可入股,由商标注册人和被投资企业签订长期的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合同,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给被投资企业使用,注册人依照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但注册人虽不享有商标的使用权,却仍然享有其他权利。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管哪种入股方式,都要经过商标办理相应的手续,仅仅私下签订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以商标权出资需要商标注册人向商标局申请将商标权转让给被投资企业,经商标局核准后,自公告之日起商标权归属被投资企业,才意味着注册人完成出资。
而以商标使用权出资时,注册人与被投资企业签订的是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协议,因此需要把协议向商标局备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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