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进行货币评估,可以依法转让;但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非货币性财产作为出资,应当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评估价格,从其规定出发。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资者可以使用知识产权和其他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知识产权必须依法转让,可以用货币进行评估。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才能作为股东投资的财产。
此外,《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还规定,投资者可以使用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合伙人可以作为知识产权投资。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注意事项。
①产权关系:知识产权是否由股东持有?一个人持有还是多个人持有?有产权纠纷吗?
此外,吉辉建议投资者必须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专利所有权,而不是使用权。产权转让和验资程序的技术秘密处理不明确或不公开。②时间关系:部分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有效期。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有效保护期结束后,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
③投资范围:
从投资范围来看。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包括权利要求 书中规定的独立权利和从属权利;外观设计专利应当包括专利申请中提出的基本设计和类似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以及专利技术实施所需的其他必要条件。商标投资范围应当完整,如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是否与主要商标一起投资;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不得以个人或企业为投资者。④资产评估:评估拟投资的知识产权使用权非常重要。一方面,评估报告中投资财产权利的范围是确定投资资产具体内容的重要证据之一。另一方面,当评估价值与投资金额存在较大差异时,特别是当使用权评估价值远低于拟投资金额时,不仅会造成虚假投资的法律风险,还会导致所有权投资或使用权投资的争议和纠纷。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第十六条的解释,人民法院一般应当支持当事人投资企业的技术成果,但不明确约定所有权,接受企业声称享有的技术成果,但技术成果的价值和技术成果占投资金额的比例明显不合理,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换句话说,知识产权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应等于投资金额。因此,根据《公司法》的常见问题进行评估。①在2014年的《公司法》中,知识产权出资没有上限,100%的知识产权出资可以消除对知识产权出资上限的限制。
②专利、专有技术、商标、作权、域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③知识产权投资有法律风险吗?只要知识产权投资履行投资义务,就没有缺陷。法律容忍知识产权减值。《<公司法>第三条第十六条规定,投资者出资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财产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投资性财产贬值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要求投资者承担补充投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简单地说,知识产权投资者已经完全履行了投资义务,没有缺陷,即使知识产权减值,也不承担相应的补充投资责任。免责条件为:知识产权已从原所有人转让给新公司,办理相应的官方所有人变更程序,实际交付;知识产权减值不是投资者主观过错造成的;评估机构无虚假评估;权利主体不合格等。投资者和评估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投资知识产权后的股权可以自由转让吗?知识产权投资仅以知识产权换取股权。投资完成后,获得的股权与实物、货币和土地使用权相同。
⑤知识产权投资应缴纳哪些税?营业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投资属于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的范围,无需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邮政业纳入营业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附件3永远不需要纳税。技术转让是指转让人将其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并规定试点纳税人免征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专利和专有技术投资应当缴纳增值税,但在现行规定下免征增值税。印花税:根据印花税目税率表,立据人应当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出具产权转让书。换句话说,知识产权投资者应当按照投资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所得税:知识产权投资者为个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股权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政税)〔2016〕101本文规定:选择技术成果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当期投资暂时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股权转让,所得税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计算。一般来说,企业不纳税,个人需要纳税,但可以递延纳税,只要股权不转让,公司就一直使用专利,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进行货币评估,可以依法转让;但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非货币性财产作为出资,应当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评估价格,从其规定出发。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资者可以使用知识产权和其他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知识产权必须依法转让,可以用货币进行评估。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才能作为股东投资的财产。此外,《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还规定,投资者可以使用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合伙人可以作为知识产权投资。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注意事项。
①产权关系:知识产权是否由股东持有?一个人持有还是多个人持有?有产权纠纷吗?此外,吉辉建议投资者必须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专利所有权,而不是使用权。产权转让和验资程序的技术秘密处理不明确或不公开。
②时间关系:部分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有效期。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有效保护期结束后,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
③投资范围:从投资范围来看。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包括权利要求 书中规定的独立权利和从属权利;外观设计专利应当包括专利申请中提出的基本设计和类似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以及专利技术实施所需的其他必要条件。商标投资范围应当完整,如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是否与主要商标一起投资;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不得以个人或企业为投资者。
④资产评估:评估拟投资的知识产权使用权非常重要。一方面,评估报告中投资财产权利的范围是确定投资资产具体内容的重要证据之一。另一方面,当评估价值与投资金额存在较大差异时,特别是当使用权评估价值远低于拟投资金额时,不仅会造成虚假投资的法律风险,还会导致所有权投资或使用权投资的争议和纠纷。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第十六条的解释,人民法院一般应当支持当事人投资企业的技术成果,但不明确约定所有权,接受企业声称享有的技术成果,但技术成果的价值和技术成果占投资金额的比例明显不合理,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换句话说,知识产权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应等于投资金额。因此,根据《公司法》的常见问题进行评估。
①在2014年的《公司法》中,知识产权出资没有上限,100%的知识产权出资可以消除对知识产权出资上限的限制。
②专利、专有技术、商标、作权、域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③知识产权投资有法律风险吗?只要知识产权投资履行投资义务,就没有缺陷。法律容忍知识产权减值。《<公司法>第三条第十六条规定,投资者出资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财产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投资性财产贬值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要求投资者承担补充投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简单地说,知识产权投资者已经完全履行了投资义务,没有缺陷,即使知识产权减值,也不承担相应的补充投资责任。免责条件为:知识产权已从原所有人转让给新公司,办理相应的官方所有人变更程序,实际交付;知识产权减值不是投资者主观过错造成的;评估机构无虚假评估;权利主体不合格等。投资者和评估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投资知识产权后的股权可以自由转让吗?知识产权投资仅以知识产权换取股权。投资完成后,获得的股权与实物、货币和土地使用权相同。
⑤知识产权投资应缴纳哪些税?营业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投资属于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的范围,无需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邮政业纳入营业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附件3永远不需要纳税。技术转让是指转让人将其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并规定试点纳税人免征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专利和专有技术投资应当缴纳增值税,但在现行规定下免征增值税。印花税:根据印花税目税率表,立据人应当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出具产权转让书。换句话说,知识产权投资者应当按照投资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所得税:知识产权投资者为个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股权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政税)〔2016〕101本文规定:选择技术成果投资递延纳税政策,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当期投资暂时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股权转让,所得税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计算。一般来说,企业不纳税,个人需要纳税,但可以递延纳税,只要股权不转让,公司就一直使用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