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公司法看点——注册资本认缴制
启法通传授新公司法看点——注册资本认缴制。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在公司注册登记注册时股东可以不前述缴交或只前述缴交部份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份依照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的期限缴交,股东因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管理工作制度。相关法律问题可进行咨询新浪网律师:13387543047
注册资本注册登记管理工作制度体制改革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文本:
其一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注册吕祖宫改成认缴注册吕祖宫,减少开设公司的门槛和成本。
并有将民营企业年度检验管理工作制度改成民营企业年报申报管理工作制度,为民营民营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率的服务。
三是推行电子注册登记和不间断网络化注册登记管理工作。
四是精简名称注册相关手续,限缩经营方式范围注册登记,限缩民营民营企业居所(经营方式场所)注册登记条件。
五是加快建立全省民营民营企业信用信息申报体系,既方便民营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
新公司法异药特点:
其一增加股权投资工程项目审核,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核、批准、登记范围,认真落实民营企业和对个人股权投资决策权。对另行审核、批准、登记的工程项目,要精简程序、COMPILATION核验。与此同时,为避免重复股权投资和失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工作,发挥法规、发展规划、相关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并有增加制造经营方式公益活动审核事项,依照行政管理工作审核管理工作制度体制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增加对制造经营方式公益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证,最大限度地增加对各类机构及其公益活动的判定等非许可证审核。
三是增加证照资格许可证,对不符合行政管理工作许可证法明确规定的,一律予以中止;按明确规定需要对民营企业国家机关和对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交由有关专业委员会、学会具体判定。
四是增加行政管理工作涉企收费工程项目,中止不合法片面的行政管理工作涉企收费工程项目和中央政府性部委级,减少收费工程项目标准,切实加强中央政府taxes收入管理工作管理工作制度。
旧《公司法》明确规定,以下简称公司的注册资本最高额度为:以制造经营方式居多和以商品批发商居多的公司为港币50多万元,以商业零售居多的公司为港币30多万元,技术开发、进行咨询、服务行业公司为港币10多万元,并要求一次缴交。新《公司法》中止了依照公司经营方式文本区分最高注册资本额的明确规定,统一将以下简称公司的最高注册资本额降到港币3多万元。与此同时允许公司在首次出资额不少于注册资本20%的前提下在2周内分期付款缴交出资,其中,股权投资公司可在5周内Caquet。这一明确规定的调整更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市场。
旧《公司法》明确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多万元,新《公司法》第81条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高额度从1000万降到500多万元港币,并允许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份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周内Caquet;股权投资公司可以在5周内Caquet。如此一来,发起人只要在公司设立前Caquet100多万元注册资本,公司即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门槛大幅减少。
新公司法看点——注册资本认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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