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差别是甚么?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差别:
1、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相关联的一个基本概念。很多大型民营企业的销售业务分布于全国各省市甚至很多国家,间接专门从事那些销售业务的是公司所增设的营业网点或独立增设政府机构,那些营业网点或独立增设政府机构就是简而言之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作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尽管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亲密关系有些类似于。但分公司的法律条文话语权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分立的法律条文话语权。
分公司是总公司辖下的间接专门从事销售业务经营活动的营业网点或独立增设政府机构。尽管分公司有公司铭牌,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民营企业企业法人话语权,不具备分立的法律条文话语权,不分立分担刑事责任。
2、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相关联的法律条文基本概念。母公司是指保有另一公司很大比率以内的股权或透过协定形式能对另一公司推行前述掌控的公司。子公司是指很大比率以内的股权被另一公司所保有或透过协定形式受到另一公司前述掌控的公司。子公司具备企业法人话语权,能分立分担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差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前述掌控
所谓前述掌控是指母公司幺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保有前述上的决策权,其中至关重要的是能决定子公司监事会的组成。在需经别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能透过处理事务而委任监事会的数名常务董事。这类信托公司政府机构尽管保有公司的大量股权,但并不参与对公司外交事务的前述掌控,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掌控关系是如前所述股权的占据或掌控协定
根据股东会绝大多数投票表决准则,保有股权越多,越能获得对公司外交事务的决策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保有了另一公司50%以内的股权,就必定能对该公司推行掌控。但前述上由于股权的零散,只要保有很大比率以内的股权,就能获股东会投票权的绝大多数,方可获得掌控的话语权。除股权掌控形式以外,透过订立这类特殊契约书或协定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主宰下,也能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亲密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分立的企业法人
尽管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前述掌控的话语权,很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于母公司的营业网点,但法律条文上,子公司仍是具备企业法人话语权的分立公司民营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分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分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注册分公司和注册子公司的差别还是很大的,民营企业应当结合所需来做出正确的决策,来达到更好的发展和拓展市场范围,也能听取一下专业的代理政府机构的分析,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哪一个更能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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