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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高等法院法律条文条文:公司向股东总金额提款即便不形成心智混用,如不能提供更多不合法依照,则需对公司债务人分担补足索赔职责
美国最高高等法院二巡:在承购流程违规的情况下,职责个人财产未前述减少,股东与否分担抽逃出资职责?
美国最高高等法院事例:股东欠费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不可以通过决议案中止其未出资部分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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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55号
《促进子代民企法人发展条例》已经2022年9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9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22年10月1日
促进子代民企法人发展条例
第一条 为了鼓励、支持和引导子代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子代民企法人不合法权益,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充分发挥子代民企法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商业经营,依法注册登记为子代民企法人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促进子代民企法人发展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在子代民企法人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子代民企法人中的党组织和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
第四条 子代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子代民企法人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扶持、加强引导、依法规范,为子代民企法人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条国家对子代民企法人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第六条 子代民企法人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子代民企法人的个人财产权、经营自主权等不合法权益受法律条文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或者非法干预。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立促进子代民企法人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并推进实施促进子代民企法人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促进个体民企法人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促进子代民企法人发展工作的宏观辅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商务、金融、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研究制定税费支持、创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金融服务、注册登记注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做好促进子代民企法人发展工作。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子代民企法人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子代民企法人发展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为子代民企法人发展提供更多支持。
第十条 国家加强子代民企法人发展状况监测分析,定期开展抽样调查、监测统计和活跃度分析,强化子代民企法人发展信息的归集、共享和运用。
第十一条 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机关应当为子代民企法人提供更多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注册登记服务。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子代民企法人发展特点,改革完善子代民企法人年度报告制度,简化内容、优化流程,提供更多简易便捷的年度报告服务。
第十三条 子代工商户可以强逼更改餐饮民企或者结构调整为民企。更改餐饮民企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更改注册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子代民企法人提供更多便利。
子代民企法人更改餐饮民企或者结构调整为民企的,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务人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不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国家加强子代民企法人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为子代民企法人提供更多法律条文政策、市场供求、招聘用工、创业培训、金融支持等信息服务。
第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子代劳动协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辅导下,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子代民企法人党的建设,为子代民企法人提供更多服务,维护子代民企法人不合法权益,引导子代民企法人诚信自律。
子代民企法人强逼加入子代劳动协会。
第十六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应当充分听取子代民企法人以及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在资质许可、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子代民企法人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前述情况,根据子代民企法人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对子代民企法人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子代民企法人增加经营场所供给,降低经营场所使用成本。
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金支持子代民企法人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各类资金作用,为子代民企法人在创业创新、贷款融资、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子代民企法人发展的财税政策。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相关财税支持政策,确保精准、及时惠及子代民企法人。
第二十一条 国家推动建立和完善子代民企法人信用评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更多适合子代民企法人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子代民企法人贷款规模和覆盖面,提高贷款精准性和便利度。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子代民企法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子代民企法人给予相应的支持。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子代民企法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子代民企法人提供更多招聘用工服务。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子代民企法人在社区从事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活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消费需求。
第二十五条 国家引导和支持子代民企法人加快数字化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
平台餐饮民企应当在入驻条件、服务规则、收费国际标准等方面,为子代民企法人线上经营提供更多支持,不得利用服务协议、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子代民企法人进行不合理限制、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二十六条 国家加大对子代民企法人的字号、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权利的保护力度。
国家鼓励和支持子代民企法人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城乡建设规划及城市和交通管理、市容环境治理、产业升级等相关政策措施,应当充分考虑子代民企法人经营需要和前述困难,实施引导帮扶。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子代民企法人,结合前述情况及时采取纾困帮扶措施。
第二十九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子代民企法人先进众所周知进行表彰奖励,不断提升子代民企法人餐饮民企的荣誉感。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条文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子代民企法人收费或者变相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国际标准,不得向子代民企法人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子代民企法人提供更多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诱导、强逼劳动注册登记注册为子代民企法人。
第三十一条 机关、民企事业单位不得要求子代民企法人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职责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子代民企法人账款,不得通过强制子代民企法人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拖欠账款。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提升子代民企法人发展质量,不得将子代民企法人数量增长率、年度报告率等作为绩效考核评价指标。
第三十三条 子代民企法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自身不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并依法及时处理。
第三十四条 子代民企法人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劳动用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的法定义务。
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第三十五条 子代民企法人开展经营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条文规定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教育和惩戒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六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促进子代民企法人发展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子代民企法人不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形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民事职责。
第三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注册登记为子代民企法人。
第三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本行政区域前述情况,制定促进子代民企法人发展的具体办法。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子代民企法人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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