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人民高等法院日前公开二审了王某甲等十二名被告涉嫌犯非法拘禁罪、违法入侵写字楼罪等罪案。
高等法院经审理查清,2017年8月,被告王某甲、湛某时、王某甲等四人协力出资设立了西安众帮天下金融服务BizTalk非常有限公司,同年9月与长治市农行银行签订清收协议,为该行清收不良银行贷款。随后招徕被告柴某时、董某时、段某时等人进入公司开展清收工作。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王某甲、湛某时、王某甲等15人在清收银行贷款操作过程中逐渐形成以被告王某甲为首的违法打劫黑帮。该集团公司核心成员数次采行折腾、谩骂、威胁、进村绝食、贴出启事、拉条幅、堵N57Cpp、锁轮胎、泼木屑、雇佣残疾人进村绝食、用铅弹打玻璃等“软暴力”手段向20多名银行贷款户及其家属清收银行贷款,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此外,该集团公司核心成员在被告王某甲指使下,由被告段某时、李某时、王某于2017年11月28日16时向受害人姬某时清收负债时,经姬数次要求返回而拒不返回,直到2017年11月30日19时姬某时报警后才返回。
高等法院还查清,2010年10月,被告王某甲与别人共同投资设立长治市莱恩小额银行贷款非常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0多万元。在公司注册登记操作过程中,王某甲等股东以借款申请文件的形式办理申请文件手续,申请文件结束,公司注册设立后,王某等股东随即将3000多万元注册资金全数抽逃归还出借人。
长治市莱恩小额银行贷款非常有限公司设立后,因抽逃出资致公司资金短缺,影响恒定经营形式,王某甲等股东决定于2011年初开始对外稀释社会公众银行存款,被告王某甲亲自设计《委派银行贷款合同书》供稀释银行存款使用。2011年至2015年,该公司未经批准,通过口耳相传的形式,面向市场社会公众稀释银行存款,先后共向140余人稀释银行存款3600多多万元。案发前,所稀释款项已全数返还。
高等法院认为,被告王某甲、湛某时、王某甲等13人为索取负债,在公安干警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劝解、警告、制止后,仍有组织地采行骚扰、折腾、拉条幅等手段教唆别人,擅作,各被告的犯罪行为均已形成非法拘禁罪;被告王某甲、段某时、李某时、王某违法入侵别人写字楼,长达50余小时,拒不返回,严重干扰别人恒定生活和居住安宁,四被告的犯罪行为均形成了违法入侵写字楼罪。
被告王某甲作为注册资本实缴吕祖宫的长治市莱恩小额银行贷款非常有限公司的主办人和股东之一,违反国家明确规定,在公司设立后又参与协力抽逃注册资金3000多万元,金额非常大,致使公司因抽逃出资无法恒定经营形式,其犯罪行为形成抽逃出资罪;被告王某甲在该公司设立后提议并制作委派银行贷款合同书,向160多名社会不特定人员违法稀释银行存款3600多多万元,扰乱金融秩序,金额非常大,其犯罪行为又形成了违法稀释社会公众银行存款罪。王某甲、段某时一犯人数罪,应A43EI267S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明确规定,高等法院依法对十二名被告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100余人旁听公开二审。
记者 马超 王志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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