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民营企业应当高度关注科威特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消费市场,因为科威特阿拉伯作为中东最大的我国新兴市场之一,拥有巨大的金融技术创新发展潜力和消费市场良机。
科威特政府积极推动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金融行业的发展,颁布了一系列产品支持政策和消费市场监管架构,为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民营企业提供更多了技术创新和收缩的空间。
此外,科威特阿拉伯的金融技术创新体系相对成形,有著广泛的金融技术创新服务项目消费需求,为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民营企业提供更多了宽广的消费发展前景。
通过进入科威特消费市场,我国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民营企业有良机与邻近地区民营企业合作,共同积极探索捷伊业务应用领域,实现互惠互利。因此,高度关注和挺进科威特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消费市场对我国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民营企业来说是一个有吸引力的战略选择。
责任编辑是西厄产业发展研究所“科威特奥罗讷”系列产品第43篇,广度介绍中阿股权投资、贸易和建设项目应用领域的产业发展政策、法律法规、产业发展态势、消费市场消费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和潜在性交易良机。
01科威特欧洲央行施行缴付服务项目法实行法规
科威特欧洲央行(SAMA)正式发布的新缴付服务项目法规将推动乌克兰我国经济的国际性股权投资。
科威特的缴付服务项目受到《缴付与缴付服务项目法》的明晰消费市场监管,该法于2022年2月施行。2023年8月,该法律的实行法规已正式发布,以规范化在科威特使用缴付商品和服务项目。
Pinsent Masons的Barkha Doshi表示:“2023年科威特金融技术创新金融行业明显增长,实行法规正逢科威特激动的关键时刻。对消费市场监管自然环境的进一步明晰很可能将意味着更多民营企业将在科威特设立机构。那些实行法规增强了科威特在我国经济各个应用领域提升标准的努力。”
她补足说:“在科威特2030蓝图的背景下,政府计划多样化国家我国经济,那些捷伊实行法规将为股权投资缔造一个引人瞩目的自然环境,刺激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推动合乎新一代国际性态势并满足顾客消费需求的缴付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导入。”
该明晰规定明晰规定了科威特缴付服务项目电信公司和服务商的消费市场监管架构和明确要求,的的表述流程和许可证、消费市场监管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明确要求方面。
该明晰规定还为管理可能将影响缴付与清算应用领域和金融技术创新灵活性的缴付系统和缴付服务项目风险缔造了必要的机制。
实行法规列举了由SAMA消费市场监管的12种缴付服务项目活动。‘裂解缴付服务项目’和‘缴付帐户服务项目’是三项以前未受消费市场监管的新活动。与此同时,‘货币汇款’已被移除为持牌缴付服务项目活动,而被列为‘相关缴付服务项目’。
Doshi表示:“科威特民营企业必须了解捷伊许可证明晰规定,并确保如果他们进行任何受消费市场监管的活动,他们需要申请许可证。一旦许可证证发放,SAMA将在公开注册上列举有关持牌人的一般信息。”
科威特欧洲央行(SAMA)宣布施行《缴付与缴付服务项目法》的实行法规,以支持提升科威特缴付系统基础设施的稳健性和效率的目标。相关的消费市场监管和监督管理架构使SAMA能够保护和稳定金融技术创新部门。
实行法规还提高了与国际性同类原则和标准的兼容性,包括金融技术创新消费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
在科威特2030蓝图的背景下,关于金融技术创新包容性,实行法规应有助于缔造一个有吸引力的股权投资自然环境,刺激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鼓励导入合乎新一代国际性态势并满足顾客消费需求的缴付商品和服务项目。
SAMA此前曾正式发布了实行法规的草案,明确要求利益相关方和公众提供更多意见和评论。相关意见和评论被考虑是否适合与法律目标保持一致的最终版本。
02科威特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消费市场
多年来,科威特一直在积极采用金融技术创新技术。2018年4月,科威特中央银行和资本消费市场管理局(CMA)共同启动了科威特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项目,这个项目是金融技术创新部门发展计划(FSDP)的一部分,旨在推动科威特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金融行业的蓬勃发展。
随后,科威特设立了消费市场监管沙盒,为金融技术创新机构和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公司提供更多了一个技术测试自然环境,使他们能够开发、测试和验证捷伊金融技术创新商品和服务项目。
在过去的一年中,SAMA和CMA在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法规制定、捷伊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许可证证和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沙箱实验许可证证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以推动科威特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业务的繁荣。
这体现在一系列产品支持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业务的举措中,包括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加速器计划、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生态系统目录和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就业门户。
与此同时,通过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数据与研究计划以及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规律性评估工具,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数据和消费市场监管的透明度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自从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科威特项目启动以来,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民营企业的数量已经增长了惊人的14.7倍。截至2022年底,已有147家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民营企业在科威特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局注册。
此外,科威特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公司的总股权投资额已达到150.84亿科威特里亚尔,相当于4.0156亿美元。这一迅猛的增长表明,科威特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金融行业充满活力,为乌克兰的金融技术创新体系带来了捷伊机遇和技术创新。
03科威特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态势
1.数字银行
2021年6月,科威特批准了STC银行和科威特数字银行的数字银行牌照。2022年2月,科威特批准了第三家银行D360的牌照。
这三家银行将作为沙特的第一批数字银行运营。那些银行将能够通过收集和分析顾客的数据,为顾客提供更多低成本的定制服务项目。
然而,尽管数字银行正在通过这三家新获得许可证的实体在科威特进行测试,但它仍然受到传统银行消费市场监管的约束,即由于1966年6月11日(对应1386年2月22日)施行的《银行控制法》(Royal Decree o. M/5)。
此外,科威特欧洲央行正式发布了有关在科威特申请数字银行牌照的许可证指南,为希望开设纯数字银行的机构提供更多了指导方针。
那些数字银行的出现标志着科威特金融技术创新应用领域的数字化转型迈出了重要一步。它们将能够更好地满足顾客消费需求,提供更多更具市场竞争力的金融技术创新服务项目,并为科威特的金融技术创新生态系统带来更多的技术创新和便利。
然而,随着数字银行的崛起,消费市场监管和数据隐私等问题也需要得到妥善处理,以确保顾客的权益和数据安全。这一新兴应用领域的发展将继续受到密切高度关注,以确保数字银行在科威特的成功发展。
2.加密资产
目前,在科威特没有明晰禁止的特定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业务。然而,科威特欧洲央行对基于加密货币的民营企业持谨慎态度,主要是因为加密货币消费市场的高度波动性和缺乏消费市场监管。
为了更好地了解加密货币,科威特欧洲央行通过启动“阿伯计划”(Project Aber)进行了试验,这是科威特欧洲央行与阿联酋欧洲央行共同发起的一项倡议,旨在探讨发行一种双重发行的数字货币的可行性。
此外,科威特欧洲央行对区块链技术持开放态度。区块链技术是一种记账或数据库类型,有助于记录交易并跟踪业务网络中的资产。在一份新闻正式发布中,SAMA宣布利用区块链技术向科威特银金融行业注入流动性。
尽管科威特欧洲央行积极拥抱新兴技术,但仍然限制了加密货币的交易,因为银行未经科威特欧洲央行批准不允许进行加密货币交易。
然而,根据KuCoin交易所的一项调查,有三百万科威特人拥有加密货币或曾经进行过加密货币交易。这显示出尽管有消费市场监管限制,但在科威特,加密货币仍然具有一定的受欢迎程度。
在新兴的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应用领域,消费市场监管机构如科威特欧洲央行需要权衡技术创新和风险,以确保金融技术创新体系的灵活性和股权投资者的保护。未来,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消费市场监管的进一步完善,科威特的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和加密货币消费市场可能将会经历更多的变革和发展。
03外国股权投资者如何参与科威特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消费市场
外国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公司在科威特提供更多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解决方案可能将面临的一个障碍是,即使只是经历试验期,也需要在科威特建立邻近地区实体民营企业。
这适用于加入SAMA和CMA消费市场监管沙盒计划的情况,其中实体必须在科威特设立一家公司。
这对于外国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公司来说可能将是一个挑战,因为消费市场监管沙盒计划主要面向希望试验其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解决方案的初创民营企业。
科威特明确要求民营企业在申请试验许可证证(不保证获得永久许可证)时必须在科威特当地设立有实体,这对于希望金融技术创新科威特消费市场的我国初创民营企业来说,增加了负担与门槛。
这是因为希望在科威特建立公司的我国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民营企业,将需要从股权投资部获得外国股权投资许可证证,这将需要额外的费用和条件。根据我国民营企业希望从事的具体活动而有所不同,其将会被明确要求缴纳一定的金额的注册资本。
这也可能将导致一些我国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公司望而却步,因为他们可能将不愿意承担那些额外的成本和复杂的流程。
04科威特的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消费市场监管
1.消费市场监管架构
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公司在科威特受到以下机构的消费市场监管和管理:
(1)科威特证券消费市场局(CMA)
CMA是负责消费市场监管科威特资本消费市场的机构,还负责消费市场监管股权众筹、金融技术创新证券(如类似债券的伊斯兰金融技术创新证券)以及基于特定算法提供更多自动化财务建议的在线数字平台(即机器人顾问)等金融技术创新证券应用领域。
(2)科威特欧洲央行(SAMA)
SAMA消费市场监管并管理了在科威特内进行的所有金融技术创新活动,如缴付处理网关、电子钱包、开放银行政策和沙盒计划等。
(3)通信和信息技术委员会(CITC)
尽管在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应用领域CIT不如CMA和SAMA那么重要,但CITC负责消费市场监管电子交易和电子签名等应用领域。
2.消费市场监管沙盒
为了推动科威特的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金融行业,科威特欧洲央行(SAMA)和科威特证券消费市场局(CMA)都提供更多了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民营企业在消费市场监管沙盒内测试其技术和服务项目的良机。
SAMA于2018年推出了其消费市场监管沙盒,而CMA则于2017年推出了其消费市场监管沙盒——Fintech Lab。SAMA和CMA均向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民营企业提供更多实验许可证证,以便在真实自然环境中运营业务并测试其商品和服务项目。
SAMA的消费市场监管沙盒旨在吸引国际性和邻近地区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民营企业,通过支持邻近地区和国际性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公司和初创民营企业开发的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推动金融技术创新金融行业的发展。那些民营企业希望在科威特消费市场上以金融技术创新服务项目和商品为基础试验其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解决方案的“真实”自然环境。
与此同时,CMA的Fintech Lab为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企业提供更多了一个消费市场监管测试生态系统,以在真实自然环境中测试其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业务模型、商品和服务项目。任何在科威特有商业存在的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公司都可以申请进入Fintech Lab,并获得为期两年的实验许可证证,前提是那些公司合乎CMA正式发布的明确要求和标准。
此外,2022年11月,SAMA批准了开放银行实验室的启动,旨在允许开放银行企业在专门用于开放银行活动的沙盒计划中测试其商品。
消费市场监管沙盒计划的一个关键优势是,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民营企业被允许开展尚未受消费市场监管的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活动,并在相关机构制定消费市场监管明晰规定的过程中测试其解决方案。
由于多家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民营企业在消费市场监管沙盒计划中的试验,SAMA正式发布了有关债务众筹和缴付服务项目服务商的相关明晰规定和永久许可证指南。
因此,消费市场监管沙盒计划使消费市场监管机构和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民营企业都能够评估发行必要消费市场监管明晰规定的情况。这种互惠互利的模式有助于推动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金融行业的发展。
05其他消费市场监管规则
1.个人数据安全
《个人数据保护法》(PDPL)明晰规定了个人数据的收集、处理、披露和保留。PDPL将于2023年3月17日施行。科威特数据与人工智能管理局(SDAIA)与国家数据管理办公室(NDMO)合作正式发布了该法律的实行法规草案。
PDPL适用于邻近地区和外国公司处理和存储科威特居民的个人数据。PDPL明确要求组织在未经个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处理其个人数据,但有一些例外情况。
此外,隐私和个人数据也受到了特定金融行业相关法规的保护,尤其是与电子交易和技术有关的法规。电子交易法通过对互联网服务项目服务商施加维护信息机密性的特表述务,触及了个人数据的保护,包括在其业务过程中的个人数据。
如上所述,PDPL适用于在科威特处理数据的所有民营企业,以及处理涉及科威特居民的数据的实体。因此,PDPL中明晰规定的有关数据存储和隐私的义务适用于科威特以外的组织。
此外,PDPL限制了数据处理者在没有科威特参与的协议明确要求或在合乎科威特居民最佳利益的情况下,将个人数据转移至科威特以外。此外,国际性数据传输不得影响科威特的国家安全,需经SDAIA批准。
由于电子商务法适用于在科威特内外提供更多服务项目/商品并面向科威特消费者提供更多服务项目的电子商务服务项目服务商。因此,该法规中明晰规定的数据隐私义务将适用于向科威特消费者提供更多服务项目的邻近地区和国际性服务项目服务商。
除上述内容外,值得注意的是,SDAIA和NDMO正式发布了“数据共享的主要原则和一般规则”,明晰规定了基于预定分类的数据转移和共享。
PDPL明晰规定了在违反PDPL明晰规定的情况下披露敏感数据的刑事处罚,包括最高可判两年监禁和高达300万科威特里亚尔的罚款。此外,违反数据传输限制和义务的人可能将会被判处最高一年监禁和不超过100万科威特里亚尔的罚款。
2.网络犯罪
由于实行反网络犯罪法,根据2007年3月施行的王室法令第M/17号(将在下文解释),对于犯有网络犯罪的人员,科威特明晰规定了严厉的惩罚,包括最高可判十年监禁和最高500万科威特里亚尔的罚款,这是最严厉的刑罚。
反网络犯罪法管理与网络安全有关。
根据反网络犯罪法,在使用个人数据之前,实体必须获得数据所有者的同意。
网络犯罪包括非法访问个人银行帐户或信用信息、以修改、销毁、重新分发或删除存储在计算机中的信息为动机的非法访问个人计算机以及非法侵入或干扰通过计算机或信息网络传输的数据。
3.反洗钱
在科威特,反洗钱(AML)的法律依据是反洗钱法和实行法规,其内容架构与大多数其他发达国家、国际性公约和联合国安理会关于打击恐怖融资的决议的AML法律基本一致。
科威特已采取多项措施和举措来打击洗钱活动,并一直是积极参与打击洗钱及其相关活动的国家之一。
因此,金融技术创新信息技术业务中的资金活动可能将会引发洗钱风险,特别是对于集体股权投资。
资金的管理方必须从CMA和/或SAMA获得所需的许可证证,并可能将会接受调查以确保没有洗钱活动正在进行。管理方必须提供更多充分的证据,证明每笔交易都在监控潜在性的洗钱风险。
作者:西厄产业发展研究所
提示:责任编辑著作权归原创作者西厄产业发展研究所所有,转载或引用请注明来源。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