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本年度信息技术部与阿富汗自然科学促进会密切合作科学研究工程项目手册
依照信息技术部(NSFC)与阿富汗自然科学促进会(PSF)的密切合作协定,2023本年度两方将竭尽全力协力捐助密切合作科学研究工程项目,全力支持两国自然生物学家积极开展根本性的密切合作与沟通交流。
一、工程项目表明
(一)捐助应用领域和提出申请标识符
1.绿色生态信息技术(Green Technologies)
可再生能源绿色生态制造、储存、运载及重新分配,促进洁净技术的应用应用领域以促进环保和可持续环境治理(development of green sources of energy generation, storage and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as well as promotion of the use of clean technologies)。提出申请标识符1请选择B09、E06、F03辖下提出申请标识符。
2.奈米信息技术(Nanotechnology)
提出申请标识符1请选择B05、E02、E05、F01、F04辖下提出申请标识符。
3.计算自然科学(Computing sciences)
增强现实、人工智能、量子计算(Augmented/Virtual realit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Quantum Computing)。提出申请标识符1请选择A24、B03、F06、F02辖下提出申请标识符。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提出申请标识符1的提出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捐助规模
拟捐助工程项目数量为10项左右。
(三)捐助强度
中方捐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科学研究经费和国际密切合作沟通交流费用。PSF向巴方自然生物学家提供相应的捐助经费。
(四)捐助期限
捐助期限为3年,提出申请书中的科学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提出申请人条件
依照《国家自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密切合作科学研究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提出申请本工程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提出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自然科学基金工程项目。
(二)巴方密切合作者应符合PSF对本国提出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PSF提交提出申请。单方提交的工程项目提出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国内密切合作科学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密切合作两方具有良好的密切合作基础,工程项目提出申请应体现强强密切合作和优势互补。
(五)更多关于提出申请人条件的表明请见《2023本年度国家自然自然科学基金工程项目手册》。
三、限项提出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密切合作科学研究工程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密切合作科学研究工程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密切合作科学研究工程项目。本工程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密切合作科学研究工程项目,提出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提出申请人同年只能提出申请1项国际(地区)密切合作科学研究工程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密切合作科学研究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提出申请人提出申请本工程项目。
(三)作为提出申请人提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工程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提出申请和承担工程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3本年度国家自然自然科学基金工程项目手册》中关于提出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表明
(一)提出申请人注意事项
1.提出申请人在填报提出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工程项目手册和《2023本年度国家自然自然科学基金工程项目手册》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工程项目手册和相关要求的工程项目提出申请不予受理。
2.提出申请人须登录自然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密切合作科学研究工程项目提出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提出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工程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提出申请”进入提出申请界面;点击“新增工程项目提出申请”按钮,进入提出申请工程项目所属自然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提出申请普通自然科学部工程项目”进入工程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密切合作与沟通交流工程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密切合作科学研究(组织间密切合作协定工程项目)”右侧的“填写提出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密切合作协定”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 PSF(中巴)”,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工程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提出申请书填写界面。
3.预算编报要求。提出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3本年度国家自然自然科学基金工程项目手册》提出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自然科学基金捐助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自然科学基金工程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表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程项目资金预算表》。
4.附件材料。提出申请人应与巴方密切合作者协力撰写英文提出申请书(英文提出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上传添加至中文提出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中、英文提出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其中工程项目英文名称与英文提出申请书工程项目名称应完全一致。
5.提出申请材料要求。提出申请人完成提出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提出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提出申请书。工程项目获批准后,将提出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捐助工程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提出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6.密切合作协定。工程项目获批准后,提出申请人须与巴方密切合作者签署密切合作协定(模板见附件2),就密切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两方协力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提出申请人所提交提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工程项目纳入无纸化提出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工程项目提出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提出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通过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工程项目提出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版。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3本年度国家自然自然科学基金工程项目提出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三)工程项目提出申请接收
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9月5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巴方密切合作者须在PSF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PSF提交提出申请。
注:请提出申请人严格遵照本工程项目手册的各项要求填报提出申请,提醒依托单位科管部门在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关闭在线申报前确认并提交电子版提出申请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提出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工程项目联系人。
五、拟批结果公布
2023年12月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捐助结果。
六、工程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
张乐,张一唯
232 7368
邮箱:zhangle@nsfc.gov.cn, zhangyw@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全力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 7474
巴方联系人:
Dr. Zaiban Farooq
Principal Scientific Officer
International Linkages
Email: zaibanfarooq@gmail.com
Tel: 051-9206724; 051-9215067 (121)
附件:
1.英文提出申请书模板
2.密切合作科学研究协定书撰写表明
国家自然自然科学基金委
国际密切合作局
2023年7月17日
来源:信息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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