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覆盖范围、类型和时限
(一)备案覆盖范围
凡司法机关在我市注册注册登记的基层单位,在明确规定的工程项目期内专门从事技术标准大力推进工程项目并做为主要就分担基层单位,且基层单位经营方式状况不佳、信用风险较好,均可提出申请。备案工程项目应未赢得过其它省级项目资金的全力支持。数个基层单位与此同时分担技术标准大力推进工程项目的,一般而言只对我市参予某种程度最低的两个基层单位不予捐助。
(二)备案类型
1.评估标准修改工程项目(A类)
国际性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南京市地方性标准、社团标准。
2.分担技术标准技术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工作的工程项目(B类)
分担国际性技术标准技术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工作的工程项目、分担全省技术标准技术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工作的工程项目、分担南京市技术标准技术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工作的工程项目。
3.技术标准示范点试点组织机构工作工程项目(C类)
市级技术标准示范点试点组织机构工作工程项目、南京市技术标准示范点试点组织机构工作工程项目。
(三)工程项目时限
备案工程项目应在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年份间顺利完成(因其它原因,上当年度延后至本当年度备案的仅限),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1.评估标准修改工程项目(A类)
指已正式宣布正式发布且实行年份在工程项目期内的标准(在工程项目期内被中央政府置疑的社团标准仅限)。
2.分担技术标准技术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工作的工程项目(B类)
指在工程项目期内有效率运行的分担技术标准技术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工作的工程项目;或在工程项目期内分担国际性技术标准技术组织机构有关国际性技术标准公益活动的工程项目。
3.技术标准示范点试点组织机构工作工程项目(C类)
指按期顺利完成技术标准示范点试点组织机构工作建设任务,且在工程项目期内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重点全力支持的领域
(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
公共安全、城市综合管理、公共服务、营商环境等。
(二)高新技术领域
重大装备、智能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化工、医药及新材料、消费品等。
(三)服务业领域
生产性服务、生活性服务等。
(四)农业领域
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产品加工与流通、都市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城镇化等。
(五)节能环保领域
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清洁生产、节能技术推广、节能管理、循环经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低碳发展等。
备案程序
1.网上备案请登录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技术标准网上办事平台(网址:
http://app.scjgj.sh.gov.cn/shzjwar/jsp/login.jsp)。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全力支持电话021-54264379。2.备案基层单位顺利完成网上备案后,下载并打印备案材料(一式两份需签字盖章),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注册地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预审。
3.各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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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