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产业发展和改革局:
《玉树藏族自治州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产业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饬<玉树藏族自治州第三垃圾处置厂项目投资及基础建设管道工程工程建设初步设计调查报告>的呈报》(玉金发Pardoux20226号)及附带益希。根据2022年7月8日玉树藏族自治州党务服务项目管理处组织研究者对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调查报告积极主动开展技术性审核的评审委员意见建议,Nimar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调查报告核准如下表所示:
一、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遂宁研和工业园工程建设产业发展,各新区进驻企业数目剧增,人口比例减少,工业园区生活废水量不断减少,第三垃圾处置厂处置能力已经满足用户没法产业发展需求,部分废水需经处置直接排放量进入滞洪地下水石底庄河。为化解研和新区废水环境污染问题,为保护上游地下水,推动研和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产业发展,工程项目的工程建设是必要性的。
二、工程项目工程建设基层单位
遂宁绿水节能环保非常有限公司
三、工程项目标识符
2206-530402-04-01-974879
四、工程项目工程建设处所
第三垃圾处置厂原选址留出工业用地。
五、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文本
主要工程建设文本主要包括废水厂厂房工程工程建设和基础建设管道。
1.改建1立方米/天的垃圾处置厂1座,改建后总规模达到2立方米/天。主要包括废水、废水处置构(建)筑物土建工程建设、电子设备及加装工程工程建设、电机工程工程建设、品驭型工程工程建设、厂房管道工程工程建设、厂房城市绿化、Ardes工程建设等。
2.增建DN400-DN1000废水管道17.32千米。
六、投资及资金需求
估计总投资额为14088多万元,其中工程工程建设服务项目费11432多万元。资金需求为工程建设基层单位筹资,并积极主动提出申请上级领导资金补助金。
七、招标、节能审核事项
本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电子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招标方案审批意见建议详见附带。
工程项目运行期间年综合能耗180.35吨标准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核。
八、工程项目取得的支撑要件
1.《关于玉树藏族自治州第三垃圾处置厂项目投资及基础建设管道工程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意见建议》(玉研管发202225号)
3.《关于玉树藏族自治州第三垃圾处置厂项目投资及基础建设管网工程工程建设土地手续的情况说明》
4.《玉树藏族自治州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授予研和工业园和红塔工业园部分规划工程建设管理权限的通知》(玉红政发201532号)
5.《国有工程建设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5304022016B00228)
6.《玉树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划工业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议》(玉自然资202028号)
7.《遂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下发工业园区优化提升过度期“多审合一、多证合一”行政审批办理的通知》
九、其他事项
接文后,请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产业发展和改革局加强监督工程项目后续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工程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程序,确保工程工程建设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挥,请据此积极主动开展下一步工作。
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文本、工程建设处所、投资如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产业发展改革委提出调整提出申请,市产业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建议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如擅自调整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文本、工程建设处所、投资,将由工程项目法人自行承担责任,市产业发展改革委不再受理调整事项。
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项目基层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延期。工程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工程建设也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提出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玉树藏族自治州产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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