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偿还是指负债人依照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或合约签订合约履行职责他们的负债以中止债权负债亲密关系的犯罪行为,负债偿还是民营企业负债经营操作过程的关键步骤,是同时实现民营企业已连续负债经营的大前提。所以,失踪索赔款能做为对个人财产,偿还被害者临终时负债吗?
网民进行咨询:失踪索赔款与否可做为对个人财产偿还被害者临终时负债?
失踪索赔款不可以做为对个人财产偿还被害者临终时负债,失踪索赔款不属于对个人财产,而要对被害者家属的索赔。
【法律条文依据】
《婚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对个人财产是国民失踪时遗留下来的对个人对个人对个人财产,主要包括:
(一)国民的总收入;
(二)国民的住宅、银行存款和日用品;
(三)国民的山林、家畜和家畜;
(四)国民的历史文物、馆藏;
(五)法律条文容许国民大部份的私有制;
(六)国民的版权、专利权中的私有对个人财产;
(七)国民的其它对个人对个人财产。
薛韬辩护律师导出:
失踪索赔款的物理性质,是指失踪索赔款到底是对谁的哪种侵害的索赔,亲密关系到失踪索赔款的确认、排序、保险费等。在此难题上,当今世界欧洲各国法律条文存有一致意见,即失踪索赔款并非对被害者的对个人财产侵害的索赔,而要对与受害被害者有关的一些家属的索赔。但在立法例上有两种,即“扶养丧失说”与“继承丧失说”。
关于负债偿还的明确规定:
负债偿还是民营企业负债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关键步骤。民营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民营企业之间不正常的负债拖欠现象,遵循在负债偿还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
(1)实际履行职责原则,也称实物履行职责原则,是指债权人、负债人必须严格依约明确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职责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职责中,不能以其它标的物代替合约的履行职责。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索赔损失的方法代替合约的履行职责。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职责时,也可酌情容许延期履行职责、部分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职责。
(2)全面履行职责原则,也称适当履行职责原则。负债人必须依合约签订合约的期限、方式来履行职责负债,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3)协作履行职责原则。债权负债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职责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职责。
(4)强制履行职责原则。负债人对到期负债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能强制其履行职责,直至其破产清算。这样可促使民营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法制意识,有效地避免“债多不愁”的不正常现象。
(5)履行职责的效益原则。指负债人在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及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无损、于已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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