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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众创业者
热切技术创新
听闻了吗?
想备案创业者工程项目的中学生
赶快戳进上看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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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州、县老龄和社会风气人社局、民政局、团市委,各院校:
为贯彻落实“我选湖北”计划,进一步推进“德国大众创业者、热切技术创新”,鼓励和扶植更多中学生在湖北技术创新创业者,2019年省老龄和社会风气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继续实施湖北省中学生创业者扶植工程项目。现就工程项目备案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一)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者的)。
(二)毕业5年以内省内外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毕业5年以内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密切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一扶植对象和工程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植资金。
二、备案前提
(一)备案人必须是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与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一致。
(二)2018年8月31日前(含2018年8月31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2018年9月1日(含2018年9月1日)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未进行变更的。
(三)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三个月及以上工资。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五)工程项目合乎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三、备案材料
登录http://59.175.218.203:9090/html/display/80281.html,下载学习《网上备案操作指南》,认真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电子扫描件:
(一)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二)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
(三)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项目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申请认证)。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可上传“开户许可证银行回单”)。
(五)至少2名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六)上述2名员工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份的任意三个月工资发放流水记录(备案工程项目对公银行账户、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发放记录或电子对账单、法定代表人支付宝、QQ、财付通支付工资记录)。
(七)《工程项目商业计划书》(可登录http://59.175.218.203:9090/html/display/80261.html下载模板)。
(八)涉及国家相关行业准入资质证明。
四、备案评审程序
(一)工程项目备案(1月10日至3月10日)。工程项目申请人登录http://59.175.218.203:9090/main/index.jsp,点击“我要备案”,进入“湖北政务服务项目网”,按照身份类别,选定备案通道,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工程项目备案。
(二)工程项目审查(3月11日至4月5日)。各高校就业创业者组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备案工程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对在校中学生创业者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网上审查,提交上级人社部门网上审核。各县市(区)团市委会同备案工程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工程项目网上审查,提交上级团市委网上审核。
3月20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者组织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市委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3月31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4月2日前各县州团市委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4月5日前各县州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工程项目备案人的学历审查组织工作由省级统一组织进行。
(三)报表提交。各高校就业创业者组织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市委在所有工程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录“备案平台”下载打印《2019本年度中学生创业者扶植工程项目审核表》。各高校就业创业者组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工程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报省教育厅。各县市(区)团市委会同当地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报团省委。
各县州人社部门在所有工程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录“备案平台”下载打印《2019本年度中学生创业者扶植工程项目审核意见汇总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省人社厅。
3月31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者组织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市委必须完成工程项目审核表提交组织工作,4月15日前各县州人社部门必须完成工程项目汇总表提交组织工作。
(四)工程项目核查。团省委和省教育厅分别收集汇总各地报送的《2019本年度中学生创业者扶植工程项目审核表》。团省委对各地团市委网上提交的中学生创业者工程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省教育厅对各地高校网上提交的中学生创业者工程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对备案中学生创业者扶植工程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五)专家评审。由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通过“备案平台”进行工程项目评定,确定扶植金额。对拟扶植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工程项目进行专家复审。对拟扶植资金在前十名的工程项目,通过在湖北电视台举办的中学生创业者大赛确定扶植金额。
(六)资金拨付。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根据评审团意见,制定中学生创业者工程项目扶植名单,具体包括扶植工程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和扶植金额等,通过备案平台、三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向社会风气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者工程项目,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五、扶植方式
(一)资金扶植:为每个通过评审的工程项目提供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植。
(二)导师辅导:为重点工程项目配备一名创业者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者指导。
(三)跟踪服务项目:为中学生创业者工程项目提供创业者培训、创业者孵化、工程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项目。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人社、教育、团市委及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密切密切合作。要引导创业者中学生积极备案,确保合乎前提、有备案意愿的中学生能按时进行网上备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时间节点,及时进行网上提交。各级经办人员要熟知《网上备案操作指南》,主动指导中学生备案者完成工程项目备案。
(二)申请资助的中学生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网上备案,逾期将不再受理。创业者者要诚实守信,填报和上传的资料必须完整,备案信息必须真实。有提供虚假资料、重复获取本扶植资金等骗取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备案资格,列入失信者名单,今后不再受理此人此工程项目备案。各级人社、教育、团市委部门向社会风气公示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信息,并将失信人员信息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已拨付的扶植资金予以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高校、各县市(区)团市委和人社部门为工程项目审查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切实做好工程项目审查和实地考察组织工作,认真审查把关,确保创业者工程项目和备案资料真实可靠。各级经办人员要认真学习《工程项目审查操作手册》(登录审查账号进行查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工程项目审查组织工作采取痕迹管理,对审核把关不严、组织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在预拨下本年度中学生创业者扶植资金时,酌情扣减。对负有责任的组织工作人员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四)工程项目资金将从2019年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预拨至各地财政,全省工程项目评审公示结束后,各地人社部门应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2019本年度中学生创业者扶持工程项目确定的通知,积极协调属地财政部门将工程项目资金按时足额拨付至中学生创业者工程项目专户。
省人社厅联系人:向鹏
邮箱:21891242@qq.com
邮编:430071
省教育厅联系人:蔡晨磊
邮箱:hbcyclub@126.com
邮编:430071
团省委联系人:陈思汉
邮箱:hbsqczx@126.com
邮编:430071
湖北省老龄和社会风气保障厅
湖北省教育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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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北省人社厅
编辑 | 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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