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典当行应具有的前提。
1.有合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章程。
2.最高注册资本明确要求:柳州市行政管理工作辖内内成立典当行不高于3000多万元,其它市、县成立典当行不高于2000多万元;因此注册资本须为Chhatarpur注册资本金汇率资本,作者真实世界不合法,严禁以借款资本金和以别人委派资本金入股。
3.有合乎明确规定的营运娱乐场所和办理手续销售业务须要的公共设施,即:商业性综合楼或沿街店铺,拨用拨给或租约在1年以内。典当行建筑施工和经营方式公共设施应合乎省里安全可靠国际标准和消防队管理工作明确规定,具有以下安全可靠防范公共设施:
(1)门面内增设视频电子设备(视频数据资料最少留存2个月);
(2)营运柜位增设防雷公共设施;
(3)增设合乎安全可靠明确要求的典当行贵重物品看管仓库和保险业务箱(柜、库);
(4)增设轴温;
(5)木门增设防雷公共设施;
(6)配有必要性的消防队公共设施及器械;
(7)具有合乎明确规定的计算机系统电子设备。
4.有熟识典当行销售业务的经营方式管理工作相关人员及鉴别评估结果相关人员。
5.有三个以内企业公众股东,且企业公众股相较控股公司。明确要求:企业公众股东总计认购比率占全数股权1/2以内,或是第三大股东是企业公众股东且认购比率占全数股权1/3以内;企业法人无法做为控股公司股东。
6.企业公众股东明确要求:
(1)支持社会信誉良好、经营方式管理工作规范、资本实力雄厚、财务状况稳健、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市场主体成立典当行、开展典当行销售业务;
(2)成立满3年,且营运期限有效期不高于3年;
(3)具有以汇率出资形式履行出资承诺的投资能力和投资资格,入股资本金作者不合法,为真实世界Chhatarpur资本,严禁以借款资本金或别人委派资本金入股。企业公众股东按最近2个完整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为出资额两倍以内,近2年连续盈利且纳税记录与盈利情况相匹配,资产负债率高于70%。
7.企业法人股东明确要求:应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以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无犯罪记录,信用良好,具有相应的出资能力。
8.出资人自觉遵守典当行业相关法规,遵守公司章程,服从监管明确要求,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本金作者不合法,为Chhatarpur资本金,不以别人资本金入股,2年内不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典当行股权,不以持有的典当行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并在典当行章程中载明。
9.典当行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工作相关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明确要求:拟任董事、监事应从事金融或类金融工作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2年以内;拟任高级管理工作相关人员应从事金融或类金融、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3年以内,或具有典当行从业经历1年以内。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严禁担任典当行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工作相关人员:
(1)有犯罪记录;3年内担任因经营方式不善破产清算或因违法被吊销营运执照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负有个人责任;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有关部门联合惩戒;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成立典当行须申报材料。
1.成立申请(应载明拟成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方式范围等内容);
2.设区市、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核意见书;
3.出资协议(出资情况内容与申请、章程一致);
4.典当行章程;
5.股东及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等相关相关人员名单;
6.企业公众股东须要提供:投资典当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企业简介,企业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信用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公众股东最近2个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及附属明细表等);有对外投资的企业公众股东企业,还应承诺如实申报长期股权投资;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公众股东出资能力说明(注明:按最近2个完整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为出资额两倍以内,近2年连续盈利且纳税记录与盈利情况相匹配,资产负债率高于70%,要有最近2年度的利润数据);
7.企业法人股东须要提供:个人简历(由申请人对此事项的完整性、真实世界性作出书面承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信用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出资能力说明与证明(如银行存款、国债、股票、其它收益等相关凭证,对典当行注资前3个月银行存款、国债、股票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总计日均余额最少达到出资额的60%以内,夫妻共同财产须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8.拟任典当行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工作相关人员须要提供:个人简历(由申请人对此事项的完整性、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信用报告、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9.股东承诺书(明确要求承诺:自觉遵守典当行业相关法规,遵守公司章程,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本金作者不合法,不以别人资本金入股,2年内不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典当行股权,不以持有的典当行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并在典当行章程中载明);
1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典当行验资报告(包括银行询证函、进账单);
11.有合乎明确规定的营运娱乐场所的所有权或是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12.典当行门面及看管仓库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13.视频电子设备、防雷公共设施、保险业务箱(柜、库)及消防队公共设施安装、增设位置分布图;
14.企业公众股东董事会(股东会)关于出资典当行的决议;
15.信息报送承诺书(明确要求承诺:开业时按照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信息系统入网明确要求,安装相应的计算机及网络电子设备,配有相应相关人员,每月6日前按时报送各项经营方式数据和财务报表);
16.典当行销售业务规则(主要包括:典当行前提、对象及评估结果,典当行的操作程序、典当行贷款的审批权限及责任等内容);
17.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包括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制度;当物查验、看管制度;通缉协查核对制度;可疑情况报告制度;配有保安相关人员制度;风险监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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