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批新政上架,雇工也有许多新政策上架!前台许多人问雇工直管难题,那时给我们申明下。
依照《子代企业法人直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明确规定:专门从事制造、经营方式并有一般来说制造、门面的子代企业法人,都应依照法律、行政管理工作法律条文法规和本配套措施的明确规定增设、采用和看管簿册及凭据,并依照不合法、有效率凭据记帐计量。课税应与此同时采取相应举措,稳固已近直管丰硕成果,积极主动鼓励子代企业法人切实加强簿册,恰当展开计量,据实备案课税。
合乎下列情况众所周知的子代企业法人,应增设组合式账:
(一)注册资本金在20万左右的。
(二)产品销售增值税增值税用工的税款或增值税税款月产品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内;专门从事货物运输制造的增值税税款月产品销售额在60000元以内;专门从事货物运输批发商或零售业的增值税税款月产品销售额在80000元以内的。
(三)省课税确认应增设组合式账的其它情况。
合乎下列情况众所周知的子代企业法人,应增设一般来说式账,并积极主动培养人才增设组合式账:
(一) 注册资本金在10万左右20多万元下列的。
(二) 产品销售增值税增值税用工的税款或增值税税款月产品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专门从事货物运输制造的增值税税款月产品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专门从事货物运输批发商或零售业的增值税税款月产品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 省课税确认应增设一般来说式账的其它情况。
上述所称税款月产品销售额或月产品销售额,是指子代企业法人上一个课税年度月平均产品销售额或产品销售额;新办的子代企业法人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方式期月平均产品销售额或产品销售额。
达不到上述直管标准的子代企业法人,经县以内课税批准,可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明确规定,建立收支凭据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采用税控装置。
达至直管标准的子代企业法人,应依照自身制造、经营方式情况和本配套措施明确规定的增设簿册条件,对照选择增设组合式账或一般来说式账,并报主管课税备案。簿册方式一经确认,在一个课税年度内不得展开变更。
达至直管标准的子代企业法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课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依照法律条文、行政管理工作法律条文法规和本配套措施的有关明确规定增设簿册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簿册、记帐凭据、完税凭据和其它有关资料。
增设组合式账的子代企业法人应按《子代企业法人会计制度(试行)》的明确规定增设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帐等,展开财务会计计量,据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和其它财务计量明确规定依照《子代企业法人个人所得税计税配套措施(试行)》执行。
增设一般来说式账的子代企业法人应增设经营方式收入账、经营方式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制造、经营方式情况并展开一般来说式会计计量。
来源:老三会计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