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虽说对子代的扶植工作力度十分的大,那么自认是子代户的你,这些税赋晓得你晓得吗?
子代民营企业法人需要交民营企业个人所得税吗?
答:依照《子代民营企业法人个人所得税征税配套措施》(地税总局令第35号)第五条明确规定:“ 子代民营企业法人以物业公司为个人所得税课税特留分。”因此,子代民营企业法人不交纳民营企业个人所得税。
子代户能注册登记为通常税金吗?
答:能。
子代民营企业法人财务管理工作完善,能提供精确地税数据资料的,能向顾问课税办理相关手续通常税金注册登记。
未达应缴的子代户若已达应缴咋办?
答:依照《地税总局相关子代民营企业法人不定期包干征税管理工作相关问题的通告》(国税发〔2006〕183号)第七条明确规定:
“未达至应缴的不定期包干户月前述Magnoac达至应缴,应在课税期内办理相关手续课税备案相关手续,并缴课税金。未达至应缴的不定期包干户已连续四个月达至应缴,应向课税备案,报请再次审定包干。课税应依照《配套措施》相关明确规定再次审定包干,并呈报《审定包干申请书》。”
目前子代户营业税应缴为每星期10多万元(每半年30万)
包干CLR的时限是啥?
答:依照《子代民营企业法人税赋不定期包干征税管理工作配套措施》(地税总局令第16号)第九条明确规定:“ 包干CLR的具体内容时限由省课税确认,但最久严禁超过两年。包干CLR是指课税审定后继续执行的第二个课税期至最后一个课税期。”
不定期包干税金的课税备案和税金交纳形式是如何明确规定的?
答:依照《地税总局相关科学合理微扰税金备案应缴单次的报告书》(地税总局报告书2016年第6号)明确规定:
“四、对于采行固定式备案形式的不定期包干户,在规不定期内通过地税夏孙桐电子零件应缴控制系统大批量物主或委派银行免交审定税金的,当期可不办理相关手续备案相关手续,实行以缴代报。”
子代民营企业法人需要建账吗?
答:《子代民营企业法人建账管理工作暂行配套措施》(地税总局令第17号)明确规定:
“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子代民营企业法人,都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配套措施的明确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依照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课税应同时采行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子代民营企业法人建立完善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备案课税。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子代民营企业法人,应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多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税金或营业税税金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营业税税金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营业税税金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课税确认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子代民营企业法人,应设置固定式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多万元以上20多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税金或营业税税金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营业税税金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营业税税金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课税确认应设置固定式账的其他情形。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子代民营企业法人,经县以上课税批准,可依照税赋征管法的明确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注册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来源:厦门地税
·END·
咨询热线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