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4日讯 不少人选择开实体店展开创业。有聊城网友在《民主评议山东》网络民主评议因特网向国家国税青岛市地税进行咨询:在网络因特网开实体店产品销售与否须要应缴?所得税怎么计算?应缴是多少?希望进行咨询的问题尽快在因特网上回复!
收到留言后,国家国税青岛市地税展开了详细的解答:
1、须要司法机关备案交课税款
根据《电商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前项所称电商餐饮企业,是指通过互联网等重要信息网络从事产品销售货品或是提供服务项目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企业法人组织,包括电商因特网餐饮企业、因特网内餐饮企业以及通过自Ganganagar、其他互联网服务项目产品销售货品或是提供服务项目的电商餐饮企业。”,第十条明确规定:“电商餐饮企业应当司法机关履行课税权利,并司法机关享受税收优惠。……”已办理手续营业执照未展开重要信息证实的税款,可以登录青岛市电子地税或到业务办理王劝窗口展开重要信息证实和备案课税。
2、增值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税有关明确增值税较大型税款免收增值税等经济政策的报告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税报告书2023年第1号)明确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产品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较大型税款,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较大型税款适用于3%征税率的增值税产品销售收入,减按1%征税率征税增值税;适用于3%补报率的预付增值税项目,减按1%补报率预付增值税。
3、卫星城保护工程建设税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星城保护工程建设税法》第二条、第五条明确规定:以司法机关前述交纳的增值税、直接税进项为征税依照交纳卫星城保护工程建设税,所得税为所在在市郊的,所得税为百分之八十;所在在县城、镇的,所得税为百分之三;所在无此市郊、县城或是镇的,所得税为十分之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有关征税聘金附带的试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条〔1990〕60号)有关明确规定:第六条 教育费附带的征税管理,依照产品税、增值税、增值税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有关聘金附带征税问题的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 )有关明确规定:聘金附带以各基层单位和对个人前述交纳的增值税、增值税、直接税的进项为个税依照,附带率仅3% ,分别与增值税、增值税、直接税同时交纳。依照《青岛市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地税 青岛市基础招办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有关印发的通知》(鲁财综〔2010〕162号)有关明确规定:第三条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凡交纳增值税、增值税、直接税的基层单位和对个人,依照前述交纳“三税”进项的2%交纳地方基础教育附带。第六条 应负福费廷、收款聘金附带权利的基层单位,同时应负福费廷、收款地方基础教育附带权利。其征收管理和免收经济政策比照聘金附带有关明确规定执行。依照《青岛市财政厅有关免征地方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税〔2021〕6号)有关明确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免征地方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即对本省行政区域内交纳增值税、直接税的企事业基层单位和个体餐饮企业,其地方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税比例,由原按增值税、直接税实际交纳额的1%调减为0。
主要优惠经济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国税有关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有关明确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对按月课税的月产品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课税的季度产品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交纳权利人免征聘金附带、地方基础教育附带和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依照《青岛市财政厅 国家国税青岛市地税有关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免收经济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2〕15号)有关明确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较大型税款、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税资源税、卫星城保护工程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聘金附带、地方基础教育附带。
4、对个人所得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个人所得劳工法》第二条第五款、第三条第二款,《对个人所得劳工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五款明确规定:实体店司法机关取得个体工商户或对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需按“经营所得”交纳对个人所得税,适用于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所得税。
5、企业所得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劳工法》有关明确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税款,依照前项的明确规定交纳企业所得税。 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于前项。
第一章 第五条: 企业所得税的所得税为25%。
第二章 第五条: 企业每一课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课税所得额。
第三章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课税所得额乘以适用于所得税,减除依照前项有关税收优惠的明确规定免收和抵免的进项后的余额,为应纳进项。
6、印花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劳工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的,按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对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交纳印花税,所得税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7、房产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试行条例》第五条和青岛市人民政府有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试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六条明确规定,在卫星城、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涉及经营用的自有房产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征税房产税,所得税为1.2%。
8、土地使用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试行条例》第五条和《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试行条例〉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各卫星城、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进项0.6—30元的幅度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前述情况及法律法
闪电新闻记者 张美珠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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