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讯(本报记者/李润芳)5月31日,珠海市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央组织部正式发布《珠海市更进一步全力支持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的若干个举措》(下列全称《举措》)。《举措》从技术创新创业者捐助、税赋免收、借款银行贷款、丰硕成果转化成等十各方面为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缔造良好条件、缔造良好条件,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创业者生机。
《举措》表示,对入围市级技术创新后勤部队和创业者后勤部队给与平均值不高于2多万元/项的教育经费全力支持,入围市级创业者课堂教学类工程项目给与平均值不高于10多万元/项的教育经费全力支持。具备条件的独立自主创业者中学生可提出申请1多万元纸制创业者捐助,和每月4000—6000元、最久3什莱扎维丘斯财政补贴。
在中学生创业者借款银行贷款各方面,《举措》特别强调,具备条件的中学生对个人可提出申请最低30多万元的创业者借款银行贷款,创业者助推5人以内劳工市场的可提出申请最低50多万元的创业者借款银行贷款,对中学生创立的具备条件的小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可提出申请最低500多万元的创业者借款银行贷款。
通告并谓:
珠海市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央组织部有关下发珠海市
更进一步全力支持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若干个举措的通告
粤府办〔2022〕16号
各省市级以内市上海市人民政府,省委各职能部门、各派出机构:
《珠海市更进一步全力支持中学生创新创业者的若干个举措》早已省上海市人民政府一致同意,现下发给我,请坚决贯彻继续执行。实行操作过程中碰到的难题,请轴向省招办充分反映。
珠海市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央组织部
2022年5月14日
珠海市更进一步全力支持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的
若干个举措
为深入细致贯彻全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重大决策布署,为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缔造良好条件、缔造良好条件,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创业者生机,更进一步全力支持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紧密结合我市前述,制订下列举措。
一、落细全面落实技术创新创业者捐助经济政策
充分发挥好珠海市科技技术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中学生科技技术创新培育)的引导作用,每月捐助不少于1000个中学生团队开展科技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研究。开展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训练计划,对入围市级技术创新后勤部队和创业者后勤部队给与平均值不高于2多万元/项的教育经费全力支持,入围市级创业者课堂教学类工程项目给与平均值不高于10多万元/项的教育经费全力支持。具备条件的独立自主创业者中学生可提出申请1多万元纸制创业者捐助,和每月4000—6000元、最久3什莱扎维丘斯财政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能部门评定为省级优秀创业者工程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5—20多万元捐助。全面落实中学生创业者帮扶经济政策,毕业后创业者的中学生按经济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减少中学生创业者的后顾之忧。加大对创业者失败的中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全面落实劳工市场服务、劳工市场援助和社会救助。(省招办、财政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团省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落实技术创新创业者税赋免收经济政策
全面落实国家现行有关减税降费经济政策,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前述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对个人所得税;对销售额在免税标准下列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阶段性增值税,对小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免收所得税。对创业者投资民营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和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民营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市级、省级科技民营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创业者借款银行贷款全力支持
加大创业者借款银行贷款及贴息全力支持力度,具备条件的中学生对个人可提出申请最低30多万元的创业者借款银行贷款,创业者助推5人以内劳工市场的可申请最低50多万元的创业者借款银行贷款,对中学生创立的具备条件的小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可提出申请最低500多万元的创业者借款银行贷款。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中学生创业者投资领域,为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工程项目提供资金全力支持。(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东莞银保监局、东莞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便利化服务水平
鼓励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创业者孵化基地等孵化载体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降低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团队入驻条件,为入驻中学生团队提供政务服务代理、财政补贴提出申请、创业者辅导等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者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者给与租金财政补贴。全力支持完善科技技术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鼓励各省市、各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提供技术技术创新服务。鼓励国有大中型民营企业、行业民营企业面向高校和中学生正式发布技术技术创新需求、民营企业需求清单,采用“揭榜挂帅”或“军令状”等方式,全力支持中学生精准技术创新创业者。(省发展改革委、招办、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各省市级以内市上海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丰硕成果转化成
引导大学科技园设立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丰硕成果转化成服务机构,建立相关丰硕成果与行业产业对接长效机制,帮助全力支持中学生参加各类科技丰硕成果对接会等活动,促进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丰硕成果在有关行业民营企业推广应用。做好中学生技术创新工程项目丰硕成果归属确权、知识产权保护和便利化服务工作,强化激励导向,加快全面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经济政策,全面落实丰硕成果转化成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鼓励孵化载体与国有大中型民营企业和产教融合型民营企业对接合作,全力支持高校科技丰硕成果转化成,促进高校科技丰硕成果和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工程项目落地发展。鼓励省属民营企业积极与重点高校合作成立高校创业者基金,为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工程项目提供资金全力支持。(省招办、科技厅、国资委、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高校技术创新创业者教育改革
将技术创新创业者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操作过程,建立以技术创新创业者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多方协同育人的技术创新创业者人才培养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申报创业者管理专业,全力支持高校将技术创新创业者教育业绩列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将教师技术创新创业者教育丰硕成果纳入职称申报的业绩丰硕成果。高校要完善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管理办法和技术创新创业者丰硕成果的学分认定、置换及成绩评定实行细则,全力支持在校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珠海市技术创新创业者教育示范学校建设,遴选一批省级技术创新创业者精品教材,建设10个省级双创导师培训基地、100门省级技术创新创业者教育特色示范课程,实行省级优秀双创校外导师千人计划,发挥好助推引领作用。(省招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课堂教学平台建设
更进一步推进高校技术创新创业者课堂教学平台建设,全力支持校企协同共建技术创新创业者实验室、技术创新创业者园、技术创新创业者基地、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课堂教学教学基地等平台,依托平台广泛开展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活动和创业者工程项目孵化。加快推动全省高水平大学及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实现省级大学科技园全覆盖,为中学生提供更多技术创新创业者平台。“十四五”期间,建设50个省级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课堂教学教育示范基地,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省招办、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中国国际“互联网+”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大赛省赛机制
鼓励各普通高校和有关单位积极承办中国国际“互联网+”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大赛省赛,省级教育行政职能部门更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面落实配套全力支持经济政策和条件保障。坚持政府引导、公益全力支持,全力支持行业民营企业深化赛事合作,拓宽办赛资金筹措渠道。强化大赛技术创新创业者教育课堂教学平台作用,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赛。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丰富竞赛形式和内容。鼓励中学生积极参与“互联网+”“众创杯”“挑战杯”“创青春”等品牌赛事,激发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热情。定期举办粤港澳大湾区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工程项目对接洽谈活动、推介会,加强对“互联网+”等大赛中涌现的优秀工程项目进行后续跟踪,全面落实相关税收优惠经济政策,推动一批大赛优秀工程项目落地。(省招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等金融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充分发挥省劳工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研究协调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工作,强化职能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工作实效。各级教育职能部门要会同各有关单位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全力支持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各项经济政策的全面落实。各高校要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全力支持技术创新创业者教育教学,捐助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工程项目;要建立健全学生创业者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教育经费四到位,对独立自主创业者中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省发展改革委、招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大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宣传引导
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依托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劳工市场创业者智慧服务平台,及时为中学生正式发布相关经济政策文件与经济政策解读。整合各级公共劳工市场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资源,及时正式发布创业者扶持经济政策、办事流程、创业者信息等公共信息,为有需要的中学生提供免费的经济政策咨询、工程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财政补贴发放等全方位创业者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优秀案例,树立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典型。组织好高校技术创新创业者宣讲会和经验交流会,广泛培育高校“双创”文化,引导中学生树立科学的技术创新观、创业者观、成才观。(省委宣传部,省招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省市级以内市上海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延伸:
一图读懂珠海市更进一步全力支持中学生技术创新创业者的若干个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