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投资顾问日报
投资顾问标识符:603987 投资顾问全称:康德莱 报告书序号:2023-05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人员常务董事确保本报告书文本不存在任何不实记述、不实申辩或是关键性申辩,并对其文本的准确性、准确度和准确度分担民事责任。
依照《公司法》、《投资顾问法》、《北京投资顾问交易所上市公司自我管理市场监管提示第7号——增发股权》等有关规定,增发股权用作定向增发或是定向增发,公司没能在五年所持时限期满前按前述商业用途受让的,未受让的增发股权将司法机关不予已过期。因此,北京康德莱民营企业产业发展集团公司金润庠公司(下列全称“公司”)对增发专供投资顾问帐户内没能在五年所持时限期满前按前述商业用途受让的567,220股股权进行已过期。
有鉴于前述原因,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8日和2023年5月10日举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全会和2022年本年度股东讨论会,表决通过了《有关已过期增发股权并增加注册资本的提案》《有关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条文的提案》。详情翻查2023年4月19日和2023年5月11日公布于北京投资顾问交易所中文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康德莱民营企业产业发展集团公司金润庠公司有关已过期增发股权并增加注册资本的报告书》(报告书序号:2023-021)和《北京康德莱民营企业产业发展集团公司金润庠公司2022年本年度股东颐利报告书》(报告书序号:2023-033)。
依照旧版《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及股权数目的修正,公司已于前述全会后向北京市消费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处提出申请更改营业执照有关文本。日前,公司已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的税务更改有关手续,并获得北京市消费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处核发的《注册注册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港币44156.9000多万元整更改为港币44100.1780多万元整。除前述更改外,公司其他备案事宜未发生更改。
电魂网络报告书。
北京康德莱民营企业产业发展集团公司金润庠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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