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作市中区
子代企业法人
开张/更改/已过期
注册登记手册
关键点德展健康
NO.1 子代企业法人开张注册登记
提出申请覆盖范围、原则上依照、办理手续流程、申报材料
NO.2 子代企业法人更改注册登记
提出申请覆盖范围、原则上依照、办理手续流程、申报材料
NO.3 子代企业法人已过期注册登记
提出申请覆盖范围、原则上依照、办理手续流程、申报材料
开张注册登记
一、提出申请覆盖范围
美作市中区覆盖范围内的子代企业法人
二、 原则上依照
1.《子代企业法人法规》
2.《子代企业法人注册登记管理工作配套措施》
三、 办理手续流程
1.通过“天府通办”APP实名制注册账号;
2.在“四川政务服务网”核名并打印核名通知书;
3.所有相关人员下载“注册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实名制认证;
4.提出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市中区便民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提出提出申请;
5.窗口将资料验收齐全,并转入行政审批局审核出证。
四、 申报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子代企业法人开张注册登记提出申请书》;
2.核名通知书;
3.委托代理人办理手续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提出申请注册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注册登记,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子代企业法人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的标准经营场所证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属城镇房屋的,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工作法规》第四十八条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注册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工作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依法经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租房合同,地址与房产证或者经营场所证明需一致;
7.提出申请注册登记的经营覆盖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注册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8、注册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更改注册登记
一、 提出申请覆盖范围
美作市中区覆盖范围内的子代企业法人
二、 原则上依照
1.《子代企业法人法规》
2.《子代企业法人注册登记管理工作配套措施》
三、 办理手续流程
1.所有相关人员下载“注册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实名制认证;
2.提出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市中区便民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提出提出申请;
3.窗口将资料验收齐全,并转入行政审批局审核出证。
四、 申请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子代企业法人更改注册登记提出申请书》(窗口提供);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手续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更改的,应当提交姓名、住所更改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5.子代企业法人更改组成形式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子代企业法人更改注册登记提出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其中:由个人经营更改为家庭经营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家庭经营的子代企业法人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注册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手续备案更改,参照更改注册登记流程办理手续);
7.更改名称的,应提交《子代企业法人名称更改核准通知书》;
6.更改经营场所的,限在同一注册登记机关辖区覆盖范围内,经营者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提出申请更改注册登记,并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新经营场所在其他注册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按照“一废一立”原则办理手续,即已过期原子代企业法人注册登记,向新经营场所所在地注册登记机关重新提出申请子代企业法人注册登记):
(1)更改经营场所提交: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2)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工作法规》第四十八条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注册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工作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经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8.更改经营覆盖范围,提出申请注册登记的经营覆盖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9.更改注册登记事项涉及的其他相关文件;
10.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已过期注册登记
一、 提出申请覆盖范围
美作市中区覆盖范围内的子代企业法人
二、 原则上依照
1.《子代企业法人法规》
2.《子代企业法人注册登记管理工作配套措施》
三、 办理手续流程
1.前往政务中心税务窗口清税并提供清税证明;
2.相关人员下载“注册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实名制认证;
3.提出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便民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提出提出申请;
4.提出申请资料齐全的,转行政审批局审核已过期;
5.领取已过期回执单。
四、 申报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子代企业法人已过期注册登记提出申请书》(窗口提供);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手续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提出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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