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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讯(记者 黄一灵)为进一步加强北京信用风险贷款银行贷款公司市场监管,近日,南京市地方性金融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南京市信用风险贷款银行贷款公司市场监管配套措施(草案稿)》(以下简称《草案稿》)。
信用风险贷款银行贷款公司成立各方面,《草案稿》指出,信用风险贷款银行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高于2亿,且为实缴汇率资本,严禁以银行贷款资本金和别人委派资本金入股。信用风险贷款银行贷款公司主要就主办人应为经济实体,管理规范、信用风险良好、资金雄厚,净利润不高于1亿、金融债务率不高于70%,一般而言连续五年盈利且增长幅度在3000万左右。同时,信用风险贷款银行贷款公司应具有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主要就主办人或其关联公司合并认购比率一般而言不少于80%。一般而言主办人认购比率严禁高于5%。主要就主办人股权五年内严禁受让、债务人,其他主办人两年内严禁受让、债务人(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及司法职能部门司法机关勒令受让的仅限)。
信用风险贷款银行贷款公司经营各方面,《草案稿》强调,信用风险贷款银行贷款公司透过银行贷款、股东银行贷款、信用风险卡业务贴现等非技术标准融资方式带入资本金的银行存款严禁少于其净利润的1倍;透过发行债券、金融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技术标准债务人类金融资产形式带入资本金的银行存款严禁少于其净利润的4倍。此外,信用风险贷款银行贷款公司创业投资和放贷并重的北京银行协同银行存款合计严禁少于其净利润的20%,信用风险贷款银行贷款公司放贷应遵从信用风险贷款、零散的原则,依照银行贷款人消费水平、总体债务、金融资产情形、实际需求等因素评估结果银行贷款人能力,科学合理确定银行贷款金额和时限。信用风险贷款银行贷款公司对同一个银行贷款人的银行贷款银行存款不得少于信用风险贷款银行贷款公司净利润的10%;对同一个银行贷款人或其关联公司的银行贷款银行存款严禁少于信用风险贷款银行贷款公司净利润的15%。
更为重要的是,《草案稿》还明确北京地方性金融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应依照信用风险贷款银行贷款公司业务规模、服务水平、合规性情形、风险情形等各方面内容并综合当晚检查非当晚市场监管情形,建立市场监管信用风险评级制度并开展市场监管信用风险评级。市场监管信用风险评级对象为截至上年初落地成立的信用风险贷款银行贷款公司(成立年满两年的仅限),南京市地方性金融市场监管职能部门依照市场监管信用风险评级结果实施分类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