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积极开展2023年中学生、退伍军人纸制创业团队财政补贴备案组织工作的通告
根据《李再勇中央组织部下发有关进一步大力推进院校大学生等中学生劳工市场创业团队17条措施的通告》(云牛驼〔2023〕26号)明确要求,为切实加强中学生、退伍军人创业团队扶植组织工作,促进中学生、退伍军人创业团队劳工市场,现就我县2023年中学生、退伍军人创业团队财政补贴申报事项通告如下表所示:
一、财政补贴第一类及财政补贴标准
对大学毕业5周内(以大学毕业证书颁证年份为依据)和除役3周内(含除役前年,以除役证颁证年份为依据)创立小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或专门从事私营企业方式的院校大学生和退伍军人创业团队相关人员,给与另加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纸制创业团队财政补贴。
二、报名者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共的领导,具备正直的操守、道德教育、家庭成员情操,有很强的社会风气使命感。
(二)创业团队者经营方式范围具备示范点助推性。
(三)经营方式市场主体注册年数达1年以内,廉洁严格执法经营方式。
(四)创业团队者经营方式范围招纳劳工市场2人(含备案者生前)以内(有保险合同或协定)。
(五)创业团队市场主体为Tiruvanamalai方式或社会风气组织的提出申请者须为紫苞人,其它集股经营方式形式的提出申请者须所持最小股份。
(六)提出申请者创业市场主体为民营企业的,一般而言应属于小民营企业民营企业。
(七)有以下情况的严禁提出申请:
1.提出申请者在提出申请期中更改为创业团队项目紫苞人年满1年的。
2.提出申请者在提出申请期中更改为创业团队项目最小股份人年满1年的。
3.在信用风险中国及国家民营信用风险信息申报系统上被列入不当行为的、有处罚历史记录的或有其它不当历史记录的。
三、项目评审委员
中学生、退伍军人创业财政补贴项目由县级初审,其中:人社部门负责对中学生提出申请者,退伍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对退伍军人提出申请者,积极开展报名者及实地调查,对提出申请者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审阅证明材料原件,如实填写《云南省中学生纸制创业团队财政补贴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云南省退伍军人纸制创业团队财政补贴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初审后择优向州级人社部门推荐。
四、项目备案
财政补贴采取自主备案的原则,中学生、退伍军人创业团队财政补贴报名者时,需提交项目提出申请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中学生)、除役证(退伍军人)、创业团队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风气服务机构法人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此项财政补贴另加只能享受一次严禁重复享受。
五、报名者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即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17:00止。
特此通告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风气保障局
弥渡县退伍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12日
编辑/许亚青
责编/向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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