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关门歇业
37名雇员20多万元薪水没有着落
劳动者仲裁庭后公司又到高等法院控告
宣告破产托管流程开启后印章丢了
办理手续承购相关手续时印章又再次出现了
……
刑事案件峰回路转
公司股东伪造者
“悲”提拘押15天
那这到底是是不是一两件事呢?
一
拖欠37名雇员薪水
5000万注册资本大公司承购到50万
苏州某网络科技公司成立于2020年初,注册资本5000万元,两个自然人股东中,吴某持股51%,同时也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虽看起来资本雄厚,但该公司的全部资本均为认缴,还不到一年时间经营状况就出了问题,拖欠37名雇员薪水20多万元。雇员向劳动者仲裁庭部门申请仲裁庭,仲裁庭裁决要求某科技公司一次性支付拖欠的薪水。
“拖欠薪水、补发薪水”,简单的案情本应该到这里就有个结果,但是该公司股东吴某却仍然对仲裁庭结果不服,向高等法院提控告讼,要求判决其无须支付37名雇员的薪水。
在诉讼过程中,公司提出了全勤奖不应发放、雇员恶意离职等诸多理由,但未提供有效证据支撑,最终在37件诉讼刑事案件中均败诉。
与此同时,吴某已经想好了败诉后公司的“退路”。为了避免因公司注册资本未到位,高等法院执行股东个人财产,吴某为公司进行了承购登记,将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减至50万元。
二
公司进入宣告破产托管
不配合托管反而承购至1万
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被拖欠薪水的雇员到高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查询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资金、不动产及车辆等登记等情况,发现并无可供执行的有效财产,又前往公司注册地现场调查,发现公司早已关门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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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全面梳理某科技公司债务情况,并向雇员说明相关情况。最终在雇员申请下,高等法院裁定将该公司转入宣告破产托管流程,并通知吴某将印章、账册和财务资料移交给高等法院指定的宣告破产管理人,得到的回复却是“印章找不到了”。宣告破产管理人无奈之下只能选择挂失印章,却在这个过程中发现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竟然由50万元再次承购到1万元,原来印章不是丢了,是被吴某拿去再次做承购登记了!
三
拒不配合宣告破产托管
拘押15天并面临诉讼
进入宣告破产托管流程后,公司股东不仅没有及时移交印章及财务账册等材料,反而持印章至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手续承购相关手续,恶意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于是,高等法院针对此案召开法官会议,参会人员一致认为该公司股东吴某违反《企业宣告破产法》第15条规定的配合托管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对其进行拘押。
2023年9月12日,执行法官传唤吴某至高等法院,吴某对其故意承购逃避债务的行为表示悔过,高等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拘押15日。
目前,宣告破产管理人已针对该案提起追缴股东注册资本的诉讼,要求两股东对某科技公司结欠的41家债权人相关债务在相应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Tips
你是不是认为公司被裁定进入宣告破产托管流程后,只要“关门大吉”就可以了?法律规定可不是这么简单的哦!
宣告破产托管的公司作为债务人,其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还有配合托管的义务,需要妥善保管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材料,配合参加债权人会议并接受询问,否则将面临拘传、罚款,严重的甚至可能会因妨害托管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昆山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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