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雇员强迫舍弃交纳工伤保险,公司须要担责吗?
那时的打建筑工人
有的是要还按揭
有的是穷人家娃
日常生活阻力扛在肩头
桂林通货膨胀又在渐渐下跌
啊昂西桑县了
打建筑工人每一月的薪水除还按揭、消费信贷、养娃……更要交纳工伤保险费,好日子的确豪情bia的。
那你能跟基层单位庶务商议,强迫舍弃交纳工伤保险,把原本要交纳的工伤保险费转成薪水呀。
说得很有规矩!我是不是没想不到!那我去和基层单位庶务商议商议。
假如基层单位与老干部签定《雇员强迫舍弃交纳工伤保险协定》,公司就不须要分担任何人职责了吧?
庶务处长
没用!不对!不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工伤保险法》第五十五条、十二条,劳动部门应自劳务之日十五日丘托韦其老干部向工伤保险业务人员政府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手续工伤保险注册登记。劳动部门应另行备案、按期本息交纳工伤保险费。
老干部应交纳的工伤保险费由劳动部门代扣代缴。
人社君经常收到关于舍弃工伤保险的咨询,从基层单位角度考虑,是为了减少成本,又或者是为了以后辞退时方便;而从个人角度来看,是为了到手薪水多一些。
但是人社部早就多次明确强迫舍弃工伤保险违法,希望广大群众和劳动部门遵纪守法!➡【人社政能量】雇员强迫弃缴工伤保险,不能!
工伤保险是对未来日常生活的一份保障,不能只单单看眼下;在失业迷茫找不到工作时,符合条件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为您的日常生活提供兜底保障;在工作中受事故伤害时,工伤保险能报销相关费用,为您减轻日常生活阻力;在年迈没日常生活来源时,养老保险为您保驾护航,每月按期发放养老金。
工伤保险
记录一生
保障一生
服务一生
供稿:桂林市工伤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排版:何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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