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创业者的朋友在注册公司时,会选择认缴注册资本金,这样的好处是不用拿出大笔资本金放到公司账户里,只要承诺在一定期内出资就能了。认缴制减轻了创业者成本压力,于是有人盲目追求认缴数字,数十亿几十上一千万的注册资本金,而实际投资可能只有几多万元,甚至存有“十元钱开公司”的情况。总之,这种行为可能为他们种下巨大的隐患。日前,汕头综合试验区人民高等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胡某与郭某是多年好友,他俩从小矢志要协力经营方式一家公司改变他们的命运。但碍于缺乏金费,设立公司的梦想一直未能实现。2016年,胡某听说设立公司能推行认缴资本后后,第一时间找到郭某商量协力设立公司事宜。别信的郭某讥讽他们只能出资1元,胡某非要誓言:“没问题!你就出1元,我给你1000万的股权!”
他俩兴林。半天时间即商定公司名称为四方公司(表弟),注册登记时郭某、胡某分别认缴出资1000多万元、9000多万元,认缴出资期限均为2050年11月10日。
2019年,张某通过互联网招聘到四方公司上班,双方签订保险合同,张某从事互联网设计策划工作,并约定月薪水7500元。但此后,虽然郭某、胡某运营公司缺乏经验,四方公司经营方式状况一落千丈,最后到了连员工薪水发放都力不从心的境地。只是郭某认为他们注册设立的是有限职责公司,最后资本金缺口也不会催收到他们身上,倒也畏缩。
2019年10月,虽然四方公司积欠张某薪水87007元,张某向汕头涉台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后者判决四方公司向张某支付积欠的薪水款。四方公司欠费未履行判决权利,张某向汕头高等法院申请禁制。
虽然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四方公司有N4891F的财产,张某将胡某、郭某起诉至汕头高等法院,要求追加他俩为举报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对四方公司积欠张某的薪水分担借款人职责。审讯中,经检察官表达意见,郭某才如梦初醒,认识到认缴资本制并非减扣资本制,在公司濒临破产的情况下,他们必须在认缴资本范围内分担借款人权利。当初1元出资换一千万股权的草率下定决心换来了如今沉重的经济包袱,郭某TNUMBERZG。
今年8月,汕头高等法院作出判决:胡某、郭某适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在认缴资本未出资范围内(分别为1000多万元、9000多万元)对四方公司积欠张某的薪水款分担退款职责。
检察官说法
1、什么是认缴资本制?
注册资本认缴制是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的修改下定决心明确规定的,自2014年3月1日起推行。按照修改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除了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对注册资本有严格要求的公司以外,中止了关于公司股东(主办人)应自公司设立之日起两年内Caquet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Caquet出资的明确规定;中止了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应一次性Caquet出资的明确规定。因此,即使没钱,也能注册高额注册资本的公司。
2、认缴资本制存有哪些信用风险?
一是认缴不是不缴,当出资期限届满或者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股东要在认缴的范围内履行出资权利;二是在经营方式过程中需要资本金的,可能会出现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经营方式不规范就会让股东分担无限职责;三是在企业发展需要融资时,投资机构一般会要求原始股东将注册资本金实缴到位,就造成了很多创业者者在短时间内面临无法解决的资本金压力,最后错过融资机会。
检察官提醒
注册资本认缴制能减少创业者者创业者初期的资本金压力,但盲目夸大认缴金,若公司经营方式中出现亏损或者其他问题,公司现有资产(除出资额以外)又无法清偿公司债务,债权人就有权要求加速股东出资额到期,也就是说,要求股东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分担债务。按照《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以注册资本为限分担职责,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分担职责,公司注册资本设定越高,那么公司分担职责的上限越高,这种信用风险也将按股东认缴比例分担。高额注册资本可能短期内会给人公司实力雄厚的假象,但如果股东并没有较好的资本金能力,认缴与他们资本金实力并不匹配的股权份额,势必会承受巨大的出资压力。
法条链接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职责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下定决心对有限职责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明确规定。
《第九次全国高等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6条 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分担补充赔偿职责的,人民高等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公司作为举报人的案件,人民高等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N4891F,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2)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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