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股权投资公司自发性行骗跑路
“0元公司”糊弄了谁?
2015年7月2日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哈尔滨7月2日电(本报记者吴昊、孟含琪)60岁的哈尔滨街坊赵桂芬每天慢跑回去,单厢玩游戏和QQ团友交流:她们的钱能否讨回去。去年1月,包括赵桂芬在内的100多名股权投资者委派的18家民营企业股权投资公司相继自发性“消失”,近亿元资本金“打水漂”。
新华社本报记者调查了解到,这些股权投资公司不少是利用备案体制改革降低注册“门槛”的机会,以“0元即其资本金”注册拿到合法营业资格证,行骗之后“跑路”的。这亟须引起有关部门和百姓的关注和提防,严防体制改革增量被“侵犯”。
非法筹资“黑圈套”被套街坊的“出钱”
去年10月,哈尔滨街坊赵桂芬在公园锻炼身体时遇到几个年轻业务员。她们言必称“P2P融资”、“电子股权投资委派经营”等金融热门话题,说赵桂芬现在北欧国家鼓励民间“P2P”借款,她们公司是资本金雄厚的股权投资公司,正在筹资在海南股权投资房地产项目,血本无归布之子、酬金高于银行。
暗地里反复糊弄,赵桂芬跟着来到位于哈尔滨市辽宁中华路、僴西街交汇点的股权投资公司的大楼。
“当时觉得公司家装非常富丽堂皇,墙上挂的税务资格证齐备,且接载客户用的都是路虎车。”赵桂芬说本报记者,黑龙江省博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证上写着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从税务局的查阅网上也搜到该公司详细注册信息,觉得这公司还是可信赖的。
业务经理向她承诺股权投资年收益率13.8%起,每月固定支付一定收益。贷款人到期杨乐乐本金,公司将3日内单方面代为偿还债务,并送她小礼品。
赵桂芬和老太太一合计,将多年积蓄的10多万元全部选上了该公司。
起初,该公司在2014年12月、2015年1月分别退还赵桂芬股权收益1200元,直到去年1月突然“去向不明”--电话难通、所在地歇业。
赵桂芬找到业务经理,业务经理说自己也联系不到老板娘,老板娘还积欠了自己的工资。去公安部门报警时,赵桂芬发现和自己同样被骗的人在公安局门口排了长队--她们大多数是哈尔滨市18家民营企业股权投资公司的股权投资者。
另一位股权投资者、年近七旬的退休干部张华(化名)股权投资10万元给黑龙江省银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万元给黑龙江省鼎吉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也同样遭遇公司“去向不明”。
张华说,黑龙江省鼎吉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资格证复印件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时间2014年7月22日,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等。登记机关为黑龙江省税务行政管理局。
“事后我在税务局工作的儿子查阅了解到,该公司即其资本金并不是5000万元,而是0元!”张华非常震惊。
“0元”股权投资公司缘何能够坑人?
记者从多名受害股权投资者及办案民警了解到,18家“去向不明”股权投资公司中至少有4家的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其余公司营业资格证上标明的注册资本金3000万、2000万不等。而这些数字很可能就成为欺骗股权投资人的“幌子”。
股权投资者蒋玲(化名)出示一张盖有哈尔滨市税务局南关分局印章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显示:黑龙江省擎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0元)。其变更登记资料显示,虽然其股东发生变更,但其实缴出资额均为0元。
黑龙江省税务局相关人士介绍,自2014年备案制度体制改革以来,除对实缴登记另有规定的金融资产管理、保险、证券等27类企业外,企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股东(发起人)可自主约定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然而,这些“跑路”公司大都打擦边球,借股权投资管理类名义登记,规避有关部门的监管。“企业如果进行合规的资格证申请,税务局自然不能拒绝发照。”
“备案体制改革后实际上已经不再对实缴注册资本金进行登记,所以‘注册500万并不代表公司真的有500万’。”黑龙江省税务局相关人士说,企业机读档案显示的“0元”实收资本有两种可能:该公司在税务局系统填写实缴为0元,或者未填写该项系统显示为0元。但该公司真正拥有多少资本金,税务局并不掌握。
据介绍,公众可以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和扫描资格证上的二维码查阅企业信息。但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税务局对公示信息中对有关企业注册资本金、实缴资本金等数据的录入并非为强制规定。因此,普通老百姓对营业资格证和网上查阅的注册资本信息的核实、辨认仍存困难。
哈尔滨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民警说本报记者,哈尔滨市目前经公安部门统计、立案的“跑路”股权投资公司已达18家,金额近亿元,受害群众上百人。
体制改革放权后更需筑牢监管“篱笆”
哈尔滨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案涉案的股权投资公司法人代表大都来自河南伊川县,她们有成体系的工作程序:打着“P2P”、房地产项目等名号去注册公司;在市中心繁华路段租用高端写字楼,配之豪华家装、豪车接载;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业务经理,以老年人、公务员、国企职工拥有一定储蓄的居民为对象进行推销;筹资达到一定金额后“跑路”;嫌疑人在警方调查前,将资本金全部转移,即使抓获嫌疑人,资本金也很难追回。
据介绍,由于这些股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省份也有涉案,在河南出现了多地警方“排队”办案的情况。在警方的努力下,案件取得重要突破,目前已有部分犯罪嫌疑人落网,相关案件还在侦办过程中。
值得提防的是,这并非个案。一些地方群众也遭遇类似的情形,被糊弄参与筹资“开金矿”等获暴利。专家指出,一方面百姓要提高提防、加强辨认,另一方面这起案件背后暴露出的“漏洞”发人深思。
目前,股权投资类公司尚缺少法律、法规和主要实施监管责任的部门对其进行事前监管;大多靠事发后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各部门协助配合。
辽宁财经大学副教授、财政与金融专家张健认为,简政放权中的“简”是减去有关部门不该介入的事项,不等于监管部门放手不管,而是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目前,黑龙江省税务局已针对全省股权投资类公司以3%的比例进行信息抽查;并且作出规范性限制,在核对企业经营范围时原则上不允许有“股权投资管理”等字样,并在股权投资类公司的资格证上注明“以自有资本金对外股权投资”、“不得从事非法理财、筹资、放贷、吸储等业务”的提示。
业内人士建议,未来应进一步完善备案制度体制改革,对股权投资本金融类虚拟经济企业、项目应采取更为谨慎的评估,同时,将“P2P”等民间股权投资公司纳入有效监管。
北欧国家北欧国家版权局就哈尔滨曝出“实缴0元股权投资公司跑路”答疑三大疑点
2015年7月13日 来源:中新网
是否合法?如何应对?怎样监管?--北欧国家北欧国家版权局就哈尔滨曝出“实缴0元股权投资公司跑路”答疑三大疑点
中新网北京7月13日电(本报记者 高敬)年收益率超13%、按月分红、血本无归布之子……听到这些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承诺”,您是否也对这么高回报的股权投资项目动心了?新华社《新华调查》栏目日前播发稿件《18家股权投资公司自发性行骗跑路,“0元公司”糊弄了谁?》,曝光了辽宁哈尔滨等地一些街坊将出钱交给一些“注册资本数千万元、实缴资本0元”的不肖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却被公司卷走钱财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怎样看待这些现象?如何加强监管?作为企业注册登记的主管部门,北欧国家北欧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问:“注册资本数千万,实缴资本为0元”合法吗?
答:27类企业需注册资本实缴,其他实缴出资为0不违反规定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哈尔滨这些卷钱跑路的公司大多在税务局合法登记注册,营业资格证上的注册资本金高达到三、五千万元,但实缴资本却为0元。
北欧国家版权局企业监管局的负责人表示,按照商事制度体制改革方案和修改后的公司法,企业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营业资格证上载明的公司注册资本不等于实缴资本,股东实际缴付出资并不需要到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只需要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上自行公示即可。
据介绍,除法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27类企业,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其他企业的股东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可自主决定。
“因此,所谓‘0元公司’即股东实缴出资为0,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位负责人说。
问:如何应对打着“幌子”从事非法筹资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
答:破除过去“注册资本迷信”,综合实缴资本分析,筹资行为要符合金融规定并需审批
这位负责人表示,非法筹资是一种非法的金融活动,其形式变幻多样,也许是以股权投资公司面目出现,也许以搞种植、养殖活动出现,五花八门。对其监管,北欧国家早已有比较完备的制度规定,也有专业部门进行监管打击。公众如果想参与筹资等行为,需要了解筹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金融业管理规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非法筹资、投融资诈骗现象是多年来经济领域的顽症。从此前报道看,大多数这类公司都选择在商业闹市区、高档写字楼办公,在税务局进行登记注册,证照齐备。公众该如何看清这些公司的“真面目”,捂好自己的“钱袋子”呢?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的商事登记制度自2014年3月在全国开始实行,公众需要更多关注和了解,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注企业信息。公众要破除过去的“注册资本迷信”,并不是注册资本越大公司的实力越雄厚、对外承担责任的能力越强,还要综合其实缴资本进行分析。
他表示,税务局将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细致解剖典型案例,分析研究总结不同行业、领域非法筹资活动的规律特点、蛊惑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提高部门信息共享水平,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开展对重点地区和人群的风险防范和监管措施,提前发现苗头、打早打小,切实遏制增量、控制化解存量。
问:商事制度体制改革后,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答: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
商事制度体制改革之后,随着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便利了企业注册的同时,也对市场监管提出了新要求。
这位负责人表示,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要突出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核心性、基础性作用。改变传统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就是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
他说,一是要创新信用监管方式,强调信用监管、行为监管、综合执法、社会共治融为一体,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将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与其品牌声誉紧密结合,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市场公平竞争。二是要进一步做好信息公示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用约束,以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为核心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模式,使信用约束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三是要建立执法联动和联合惩戒机制,推动部门间构建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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