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至少一方股东以非货币形式出资设立内资公司
不适用于:全部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或设立非内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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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名称
应当约定拟设立公司的基本信息
风险
等级
高
风险
描述
1.协议应当约定拟设立公司的基本信息,例如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 2.由于签署出资协议时尚未取得营业执照,因此一般应注明上述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风险
名称
应当明确约定出资的基本事项
风险
等级
高
风险
描述
1.协议应当约定出资的基本事项,例如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 2.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注册资本总额。考虑到注册资本总额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上限,并且在公司解散、破产情形下未届缴纳期限的注册资本将提前缴纳等情形,因此注册资本总额并非越高越好。 3.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出资时间。股东应当根据约定的出资时间缴纳出资,否则构成瑕疵出资。即便公司成立后股东会做出决议推迟出资,仍有可能构成违反出资义务。 4.建议约定出资的缴纳方式,即股东将出资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以免未来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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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1】公司解散或破产时,股东应缴纳尚未缴纳的出资
【2】股东会决议推迟出资期限,可能构成出资不实
【3】股东缴纳或补足出资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4】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单方面终止继续履行义务,但不能对抗《公司法》项下的资本充足义务
风险
名称
用以出资的资产应当是法律允许出资的资产
风险
等级
高
风险
描述
1.股东用以出资的资产应当是法律允许出资的资产。 2.《公司法》第27条及《公司注册资本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了可以用以出资的资产及不能用以出资的资产。 3.实践中,可以用以出资的资产一般包括:货币、动产(常见的有机器设备、车辆等)、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净资产、股权、债权。 4.下列资产不能用以出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划拨土地使用权、商品经销权。 5.下列资产能否出资存在争议:专利使用权、商标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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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5】可以用于出资的资产及不能用以出资的资产
【6】专利使用权目前仍不宜作为股东出资
【7】“净资产”可以用于出资
【8】非专利技术出资可以用于出资
【9】商品经销权不能用以出资
【10】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资需经政府批准,且实务中存在疑难
【11】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问题
风险
名称
用以出资的资产应当符合法定出资条件
风险
等级
高
风险
描述
1.以非货币资产出资,除资产应当是法律允许用以出资的资产外,资产本身还应当符合用以出资的条件。 2.一般的条件,包括资产权属清晰、未设定担保、可以依法转移。 3.部分非货币资产还应符合特殊的法定条件,例如以股权出资,应当符合《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6条规定的条件。以债权出资,应当符合《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7条规定的条件。 4.以不符合条件的资产出资,可能构成出资行为无效或瑕疵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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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12】用以出资的股权项下资产存在抵押,可能构成瑕疵出资
【13】以抵押资产出资,法院可对该资产强制执行
【14】以无处分权的资产出资,参照善意取得原则处理
【15】以终止的专利出资构成虚假出资,股东应承担补充赔偿责
风险
名称
应当约定用以出资的资产的重要信息
风险
等级
高
风险
描述
1.股东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出资协议中应当约定资产的重要信息,以确定用以出资的资产,防止出现争议。 2.对于房屋、土地使用权,一般应记载产权证编号、地址/坐落、面积等。对于知识产权等权利,一般应记载名称、证书编号、所有人、权利期限等。对于机器设备,一般应记载发动机编号、增值税发票编号等。对于矿业权,一般应记载权利证书编号、权利取得方式、矿种、矿区范围、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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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16】未约定使用哪项专利出资,法院可能根据情况综合认定
风险
名称
应当记载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评估事宜
风险
等级
高
风险
描述
1.为避免未来发生争议,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在签署出资协议前资产一般应当已完成评估。出资协议中应当明确记载评估机构、评估报告编号、评估价值、出资金额,以及评估价值高于出资金额的处理方式(一般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出资时尚未完成评估的,应当约定未来评估价值显著高于或低于约定协议约定的出资金额的处理方式。例如显著低于约定出资金额的,股东应承担补足出资、支付违约金、或以等额货币资金整体替换之前的出资等。显著高于评估价值的,高出部分如何处理,例如计入资本公积金、分割出资,或这修改相应修改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东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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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17】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应当评估
【18】出资未评估,高于评估价值的部分并非必然归股东所有
【19】非货币资产出资未评估,补充评估非履行出资义务前提
【20】非货币资产出资贬值的替换
风险
名称
应当约定股东的持股比例是否依据认缴出资额确定
风险
等级
高
风险
描述
1.协议应当明确约定股东是否按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享有股权。 2.由于法律及实践均允许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享有股权,因此股东拟以非货币资产出资,但操作中存在困难的,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享有股权。 3.此种情形下,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约定对未实际出资的股东的限制措施,例如公司成立之日起若干年内不得转让股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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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21】在公司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的前提下,股东有权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
风险
名称
应当约定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方式
风险
等级
高
风险
描述
1.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方式。 2.以不动产出资的,履行出资义务的方式过户+交付;动产出资的,履行出资义务的方式为交付。 3.以专利权出资的,针对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应当约定权利过户时间,以及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 4.用以出资的资产难以界定交付行为的,例如资产即无权属证书也非实物(如非专利技术出资),应当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利益点,有针对性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方式及标准,例如约定技术资料的范围、交付方式、验收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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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22】以动产的出资的,动产的实际交付为履行出资义务的标志
【23】以不动产出资,履行出资义务应当交付且过户
风险
名称
应当约定股东实际出资高于约定出资额的部分如何处理
风险
等级
高
风险
描述
协议应当明确约定股东出资高于注册资本的部分如何处理,例如作为资本公积金,或作为股东对公司的借款等。
相关
知识点
【24】超额出资未明确约定性质的,可能被认定为借款
风险
名称
应当约定瑕疵出资时的替换措施
风险
等级
高
风险
描述
1.由于非货币资产出资涉及评估、过户、交付等步骤,因此此种出资方式相比货币出资更容易出现瑕疵出资的风险。 2.针对该特点,协议中应当约定无法按约定出资时,股东应当以等额的货币或其他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资产替换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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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25】非货币资产出资贬值的替换
风险
名称
应当决定是否约定公司成立后资产价值显著下降的处理方式
风险
等级
中
风险
描述
1.部分非货币资产尽管在出资时进行过评估,但根据自身特性,仍可能发生公司成立后短时间内迅速贬值的情形。 2.针对上述情形,应当约定股东出资在何种情形下贬值,股东承担补足义务。
风险
名称
应当约定股东瑕疵出资的违约责任
风险
等级
高
风险
描述
1.应当约定股东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包括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一般包括向充分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金,以及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支付期限、分配原则等。 2.上述违约责任还可以包括,逾期出资达到一定期限,该股东丧失未缴纳的出资份额,上述出资份额在其他股东之间分配,以及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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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出资瑕疵的股东应向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应受诉讼时效规制
【27】出资瑕疵的股东应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且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风险
名称
应当决定是否约定对瑕疵出资股东权利的限制措施
风险
等级
中
风险
描述
1.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约定对瑕疵出资股东权利的限制措施。“瑕疵出资”指未履行出资义务、未充分履行出资义务,以及抽逃出资。 2.上述限制措施一般包括限制瑕疵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 3.由于上述限制措施只有根据章程或者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方为有效,因此协议应同时约定上述限制措施的程序(必须是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时建议约定上述限制措施应当写入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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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公司通过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可以限制瑕疵出资股东的权利
风险
名称
应当决定是否约定对严重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的除名措施
风险
等级
中
风险
描述
1.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出资协议中约定对于严重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的除名措施。上述“严重违反出资义务”,指股东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情形。 2.如决定约定上述措施,应当约定“严重违反出资义务”的条件,公司的催告程序,以及除名程序(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时应约定公司应当办理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手续,并约定将上述出名措施的相关内容记载如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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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29】股东严重违反出资义务,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将其除名
风险
名称
应当约定三会一层的组成及职权
风险
等级
高
风险
描述
1.协议应当约定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的组成、权限及产生方式。 2.应当约定法定代表人,以及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及权限。 3.某些情形下,可能需要约定若干特别事项的特殊决策程序,例如公司增资、引入新股东、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一定期限内对外转让股权等。
风险
名称
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约定股东各自职责
风险
等级
中
风险
描述
1.某些情形下,协议中可能需要约定股东的各自职责,例如哪些股东需要负责公司哪方面事务(如技术研发、人员培训、销售等),以及哪些股东不需要在公司担任职务及全职工作。 2.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觉得是否在协议中约定上述条款。
风险
名称
应当约定利润分配方式,尤其是特殊的分配方式
风险
等级
高
风险
描述
1.协议应当约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式,如分配比例、分配时间等。 2.如有特殊的分配方式,例如不按出资比例分配、优先向某些股东分配、某些情况下不分配利润、在利润中提取某些款项(如团队奖金)之后分配等,尤其应当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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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30】股东可以约定不按实缴比例分配利润
风险
名称
应当决定是否约定其他财务、会计相关事宜
风险
等级
中
风险
描述
1.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约定除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财务、会计相关事宜。 2.上述事宜一般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提交期限,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的提取,财务会计相关的事宜的流程和审批权限等。法人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尤其是涉及较大金额,例如成立公司运营资金需求量较大的项目、业务的情形,或者股东中存在国有股东的,可能需要在出资协议中就上述事项进行较为详细的约定。
风险
名称
应当约定公司设立过程的相关事宜
风险
等级
高
风险
描述
1.协议应当明确约定公司设立过程的相关事宜,例如设立工作由谁负责,设立工作的范围,哪些费用属于设立费用,上述费用如何确认(例如是否需要记账、费用凭证如何保留、如何对账目、凭证进行确认等)、上述费用的承担和报销方式,尤其是公司未能成立时上述费用的分担方式。 2. 法人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尤其是涉及较大金额,例如成立公司运营资金需求量较大的项目、业务的情形,可能需要对上述事宜进行较为详细的约定,并可能成立专门的筹备组。 3.协议中可以约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是否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签署合同,上述合同公司成立后如何承认该合同的效力,以及如何承接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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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31】公司成立前发起人为设立公司对外签署合同的责任归属
【32】公司未能设立,设立人在筹建期间的关系为合伙
风险
名称
应当确定是否约定承诺保证条款
风险等级
中
风险
描述
1.应当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决定协议是否包含股东的承诺保证条款。 2.对于重要事项,如股东用以出资的来源合法,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投资入股经商等情形,为避免未来出现争议,危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建议应当由股东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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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33】出资资金来源不影股东资格,但股权可能被拍卖或变卖
【34】公务员身份不导致其投资入股的合同无效
【35】以无处分权的资产出资,参照善意取得原则处理
风险
名称
应当决定是否约定成立前股东是否可以互相转让出资份额
风险等级
中
风险
描述
实务中,在公司成立之前,股东可能需要相互之间转让出资份额。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协议中约定上述事宜,例如成立前股东是否可以互相转让出资份额,以及转让的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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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36】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间相互转让投资的行为有效
风险
名称
应当约定出资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关系
风险
等级
高
风险
描述
出资协议中应当约定协议与公司章程之间的关系,包括协议在章程生效后是否有效、协议内容是否应当载入章程、协议与章程约定不一致的以何者为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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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37】股东间协议在公司成立后,效力并非自然终止或被章程取代
【38】股东协议中的约定未载入章程,对股东仍可能有约束力
【39】股东间协议中的特殊权利未载入章程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知识点查看方式指引
知识点序号
【1】928 公司解散或破产时,股东应缴纳尚未缴纳的出资
【2】937 股东会决议推迟出资期限,可能构成出资不实
【3】428 股东缴纳或补足出资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4】434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单方面终止继续履行义务,但不能对抗《公司法》项下的资本充足义务
【5】943 可以用于出资的资产及不能用以出资的资产
【6】431 专利使用权目前仍不宜作为股东出资
【7】939 “净资产”可以用于出资
【8】933 非专利技术出资可以用于出资
【9】931 商品经销权不能用以出资
【10】930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资需经政府批准,且实务中存在疑难
【11】929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问题
【12】964 用以出资的股权项下资产存在抵押,可能构成瑕疵出资
【13】963 以抵押资产出资,法院可对该资产强制执行
【14】961 以无处分权的资产出资,参照善意取得原则处理
【15】942 以终止的专利出资构成虚假出资,股东应承担补充赔偿责
【16】941 未约定使用哪项专利出资,法院可能根据情况综合认定
【17】919 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应当评估
【18】921 出资未评估,高于评估价值的部分并非必然归股东所有
【19】920 非货币资产出资未评估,补充评估非履行出资义务前提
【20】938 非货币资产出资贬值的替换
【21】426 在公司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的前提下,股东有权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
【22】924 以动产的出资的,动产的实际交付为履行出资义务的标志
【23】925 以不动产出资,履行出资义务应当交付且过户
【24】953 超额出资未明确约定性质的,可能被认定为借款
【25】938 非货币资产出资贬值的替换
【26】429 出资瑕疵的股东应向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应受诉讼时效规制
【27】430 出资瑕疵的股东应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且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8】927 公司通过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可以限制瑕疵出资股东的权利
【29】427 股东严重违反出资义务,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将其除名
【30】957 股东可以约定不按实缴比例分配利润
【31】936 公司成立前发起人为设立公司对外签署合同的责任归属
【32】926 公司未能设立,设立人在筹建期间的关系为合伙
【33】435 出资资金来源不影股东资格,但股权可能被拍卖或变卖
【34】935 公务员身份不导致其投资入股的合同无效
【35】961 以无处分权的资产出资,参照善意取得原则处理
【36】932 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间相互转让投资的行为有效
【37】423 股东间协议在公司成立后,效力并非自然终止或被章程取代
【38】424 股东协议中的约定未载入章程,对股东仍可能有约束力
【39】425 股东间协议中的特殊权利未载入章程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编辑:娜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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