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号:(2018)最高法民申2132号
案件中文名称:重审申请者李家庄俊因与方洪邓文渊、李东明、王其友、张新鑫、杨开第、张雅林股东出资、托管及赤字重新分配纠纷案件
事例来源:中国裁判员公文网(2018年9月25日)
二、裁判员全文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列全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出:
莱芜富丽初级中学2009年中止办校,依照彼时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防治法》(下列全称2002年学前教育防治法)第十条及Dreslincourt的明确规定,私立学校非商业的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或者中文名称、门牌号是筹办私立学校时的审核事项众所周知,非商业的变更也下一年度审核国家机关批准,可见私立学校非商业身分以取得审核国家机关的批准为前提。2002年学前教育防治法同时存在非商业与出资人两个基本概念,依照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的明确规定,赢得科学合理投资回报的主体是出资人而非非商业,是否证实李家庄俊非商业身分不影响该案赤字重新分配的处理意见。莱芜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合作自办富丽初级中学项目的核准》等确凿证据能证明,张新鑫也是建设该学校的出资人众所周知。李家庄俊主张只有其与邓文渊、王其友、李东明等三人享有出资合法权益的申请理由,没有历史事实及法律法律条文依据。
三、事例导出与延伸思索本栏在研修本事例之后发现,该案的此案虽并不复杂,但其中涉及私立学校的非商业和出资者的基本概念理清难题,无论是在法律法律条文微观还是在实践微观,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难题。阔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本事例中的判定意见建议,本栏Capendu下列导出。
01在该案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出,按照2002年《学前教育防治法》的法律条文内容,非商业与出资人与此同时共存,且非商业的身分与出资人的身分是能不重叠的。该案中,张新鑫虽然未被证实为非商业,但依据相关凭证,张新鑫的出资人的身分是能证实的。因此,张新鑫作为出资人能赢得科学合理投资回报,这与其并未注册登记为非商业并不武装冲突。本栏指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该项认定意见建议符合彼时的法律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和历史事实情况,十分三民客观。
02《学前教育防治法》于2016年11月7日修订之后,“出资人”一词已经不复存在,且新修订的《学前教育防治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1日开始实施)中亦无“出资人”一词。这就意味着,在新法之下,私立学校的非商业和出资者原则上应当统一。对比新旧《学前教育促进法》可知,第十四条的原第十四条已被删去。因此,在《学前教育防治法》修订之后,相关私立学校即使历史上存在非商业和出资者不一致的难题,但对其二者来说,也都不存在科学合理投资回报的取得难题了。
03本栏注意到,《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自办教育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议》(国发〔2016〕81号)(下列全称《国务院若干意见建议》)明确规定:“(十)健全学校退出机制。捐资举办的私立学校中止时,清偿后剩余财产统筹用于教育等社会事业。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防治法>的决定》公布前设立的私立学校,选择注册登记为非营利性私立学校的,中止时,私立学校的财产依法清偿后有剩余的,按照国家有关明确规定给予出资者相应的补偿或者奖励,其余财产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办校;……”依据上述明确规定能得知,如果现有私立学校的非商业和出资者为同一主体的,理应是非商业享有赢得补偿或奖励的权利,自不待言;但如果依然存在非商业和出资者不一致的情形,且出资者未被注册登记为非商业的,则在该学校中止办校时,出资者亦有权利赢得补偿或奖励,而并非只有注册登记在册的非商业才享有该项权利。进一步能得知,如果注册登记在册的非商业并未实际出资,而是另有出资者完成了对学校的出资,则赢得补偿或奖励的权利只应属于出资者。
四、相关法条《学前教育防治法》
第十条:“举办私立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私立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私立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三十六条:“私立学校对非商业投入私立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校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
《学前教育防治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举办私立学校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有良好的信用状况。举办私立学校能用货币出资,也能用实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能用货币估价并能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法律条文、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十条第一款:“举办私立学校,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私立学校存续期间,非商业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校经费。”
《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提出“支持和规范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依法治校 、合规运营!2022年共有十九个省市要求完成分类注册登记,私立学校生存发展的环境已经彻底改变,非商业和学校在强调教育规模化发展时期形成的办校理念、办校内容、法人治理结构、财税工作习惯、关联交易模式和集团办校架构等,都需要重新梳理、定位、设计与构建。第二十八期全国学前教育分类管理合规运营线上研讨会邀请国内顶级的政策、法律法律条文和财税专家结合学前教育新法新政的重点明确规定,针对私立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难题进行导出和研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会议链接。(报名咨询:海老师,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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