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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能用汇率出资,也能用铜器、专利技术、土地所有权等能用汇率成交价并能司法机关受让的非汇率个人财产总金额出资。《公司注册登记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股东的出资形式应合乎《公司法》第十五条的明确规定,但,股东不得以用工、信用风险、企业法人联系电话、鳑、特许权管理权或者预设借款的个人财产等总金额出资。
但,商业性实践中老龄对于公司发展非常重要,因此导致股东采用各种形式对出资形式法令不予避免出现,通常表现为股东内部签定合同与注册登记会章呈现出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今天,他们要探讨的情况即是股东协定签定合同另一方股东以技术出资,该技术出资股东所持股权相关联的注册资本金由控股公司股东以汇率形式代替交纳,该签定合同是否有效?
此案
A公司设立于2016年3月15日,系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1000多万元,股东为张某和张某,公司会章写明,张某所夺出资600多万元,张某所夺出资400多万元,所夺时限均为2016年12月1日,出资形式为汇率出资。
在公司设立之前,两方签定《密切合作协定》这份,签定合同两方联手设立A公司,预计晚期投资1000多万元,张某以汇率形式出资1000多万元,作为创业者占A公司60%的股权,张某以产品技术创新研制、技术开发、市场经营、企业管理等技术形式出资,占A公司40%股权。该协定还签定合同,本项目的其他明确规定,由公司会章明确规定,如公司会章没有保险合同签定合同文本,或与本合同签定合同文本相悖,以保险合同签定合同为依据。A公司设立后,张某先后向公司提款600余多万元。
后A公司以张某未按照会章明确规定交纳出资为由,向高等法院控告,要求高等法院维持原判张某交纳出资400多万元。理据为公司会章签定合同的所夺时限期满,张某未履行出资义务,会章维齐尔县股东共同签订且经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具有拘束力,两方之间签定的《密切合作协定》签定合同的文本与法律相悖,应以公司会章为依据。
张某辩称,《密切合作协定》明确签定合同1000多万元注册资本均由张某一人以汇率形式交纳,公司注册登记的会章文本与密切合作协定签定合同有冲突,系因会章是注册登记机关提供的格式文本,不能体现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两方在密切合作协定中已经就冲突事宜作出签定合同。
高等法院经审理认为就A公司股东内部而言,应以密切合作协定签定合同的文本确定两方的出资额、出资形式和出资时间,根据该协定,A公司注册资金1000多万元均由张某实际交纳,张某负责管理和运营,无需向A公司交纳汇率出资。最终驳回A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是密切合作协定作为股东协定,签定合同另一方股东以技术出资,该出资形式与《公司法》、《公司注册登记条例》的明确规定不符,在本此案况下是否影响协定效力?技术出资股东是否应按照注册登记会章交纳汇率出资?
高等法院认为,确定协定效力,根据本此案况,要看协定签定合同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明确规定。对《公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公司注册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进行文义、体系、目的解释,应能够得出包括无论是用工、鳑还是与他们并无本质差别的技术、老龄、教育资源、明星价值等无法受让的无形资产,都不不能用作出资。但,此处出资形式的禁止性明确规定,应结合规范目的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理解,而并非当然导致案涉股东协定无效。
关于出资形式的禁止性明确规定,其规范目的是防止公司的资本不实,强化债权人利益保护,对于无法用汇率成交价、不能司法机关受让的个人财产,因无法发挥对公司债务的借款功能,不允许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而本案中张某与张某签定明确规定股东协定实质上并不能导致上述规范目的落空。案涉股东协定并没有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实,没有减少公司能够实际入账的汇率注册资本,如果股东协定能够履行,公司的汇率出资额并不受任何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人的借款功能。
同时,法律也未禁止股东内部签定合同各自的实际出资数额和占有股权比例,法律并不禁止也不应禁止股东以汇率形式代替出资,以将其他股东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兑现,使得公司既能够以获取用工、技术人员、信用风险等能够为公司带来重大收益的资源,也能够避免公司设立不能的后果。
关于股东协定与公司会章的冲突,应当采取内外有别的思路。
本案中,如果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受到股东内部实际出资额的影响,并不妨碍信赖资本公示而与公司交易的第三人司法机关受到保护,股东内部协定签定合同,对外不具有约束力。如果公司到期无法清偿债权,不影响债权人依照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的明确规定向未按照会章明确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包括张某和张某,司法机关主张权利。也就是说,对待股东之间的纠纷和公司外部的债权债务仍应采取内外有别的审理思路。
案例来源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高等法院(2020)京03民终119号
张海迪 诉讼部负责人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业务专长:民商事诉讼、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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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haidi@ganus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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