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司法》修改后,股东(主办人)能自定筹资额和筹资形式。因此股东(主办人)在成立公司时,应理智、主观地商谈确认注册资本、筹资时限和筹资形式,以防减轻另一方面的职责及分担无谓的法律职责。职责编辑将紧密结合有关法律条文条文,如是说新公司成立时相同筹资形式的法律条文小常识。
出 资 形 式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股东能用汇率筹资,也能用铜器、专利技术、农地所有权等能用汇率成交价并能司法机关受让的非汇率个人财产总金额筹资;但是,法律条文、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严禁作为筹资的个人财产仅限。
货 币 出 资
就汇率筹资这种形式,应特别注意审核筹资人资本金作者的正当性:
1、筹资源于另一民营企业退出所勃氏的个人财产,该民营企业与否司法机关托管;
2、筹资源于其它民营企业抢得的增量,筹资人与否司法机关交纳个人税金税;
3、筹资源于贴现资本金,与否履行职责资本金贴现的不合法有关手续;
4、筹资作者与否为违规税金或案外人;
5、筹资人对筹资作者与否具有行政管理处分的基本权利,与否包涵其它人的部份基本权利(比如共同个人财产的其它共没人等),或与否存有被管制行政管理处分的情况。
法律条文条文提示
《公司法判例三》第七条 筹资人以不独享行政管理扎格列的个人财产筹资,原告间对筹资犯罪行为曾效力造成争论的,人民检察院能参考第十四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的明确规定予以认定。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规犯罪税金的汇率筹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规犯罪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形式处置其股权。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资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能用农地所有权总金额筹资。但由于农地所有权在我国的明确规定复杂,因此需要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1)农地筹资是“所有权”筹资,而非所有权。
(2)用于筹资的农地所有权,要为国有农地,且经过有偿出让。
(3)用于筹资的农地所有权没有抵押权之类的基本权利负担。
变更有关手续
筹资人以农地所有权筹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的,还应当办理权属变更有关手续,否则存有被认定未司法机关全面履行职责筹资义务的风险。
法律条文条文提示
《公司法判例三》第八条 筹资人以划拨农地所有权筹资,或者以设定基本权利负担的农地所有权筹资,公司、其它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筹资人未履行职责筹资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责令原告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农地变更有关手续或者解除基本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认定筹资人未司法机关全面履行职责筹资义务。
知 识 产 权 出 资
专利技术筹资转移的是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其法律条文性质上就是专利技术的受让犯罪行为。
可用于筹资的专利技术类型
(1)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2)商标权,包括:以正式注册的、生产经营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各种文字、图形标记以及以生产或经营民营企业的名称作为的标记等。
(3)著作权,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小常识
(1)以专利技术筹资时需评估总金额,筹资人去评估机构办理委托评估有关手续。
(2)应当将专利技术受让至新成立的公司名下。
其 他 出 资 形 式
除上述筹资形式外,股东还能其它公司股权等能用汇率成交价并能司法机关受让的非汇率个人财产总金额筹资,以股权筹资为例,应当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筹资的股权由筹资人不合法持有并司法机关能受让;
(2)筹资的股权无基本权利瑕疵或者基本权利负担;
(3)筹资人已履行职责关于股权受让的法定有关手续;
(4)筹资的股权已司法机关进行了价值评估。
未 完 待 续
上述为新公司成立时股东筹资方面的有关法律条文事项,另外还有其它很多问题需要特别注意,未完待续……如有疑问,请持续关注或留言!
(钱以红律师团队 杨金秋 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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